一、招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备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即:
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法学类专业4名,不限专业1名)。
二、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28日,考试时间待定。
2.报名地点:
【线上递交】: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yfyangchengzp@163.com(压缩文件命名为:云安区人民法院+姓名),要求资料扫描件清晰可见,材料②、③需提供原件实物照片核对。
【线下递交】:云浮市云城区碧桂园中央广场羊城人力云浮分公司,材料②、③带原件核对。
咨询电话:0766-8839199,谭先生。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其他资质证明;
④近一个月内申请的无犯罪证件扫描件(粤省事可申请)。
4.资格审查。由我方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条件符合,将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1.法律及基础知识测试(笔试)。
2.电脑打字(看打)测试。
考试成绩(打字测试、笔试各按50%计算)总分为100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总分60分为及格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注:打字(看打)测试成绩低于50字/分钟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打字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按30%、30%、4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 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广东羊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在笔试、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放弃处理。
2.新聘用人员自上班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3.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人员补聘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名额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招聘未能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往低进行补聘。
九、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规定执行(含薪酬、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十、有关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情形的。
来源丨云安区就业中心
一审丨黄海志
二审丨谭 玮
三审丨萧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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