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公安局关于试点下放保安员证核发
事项审批权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治安〔2023〕3986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保安监管工作改革服务保障保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公(办)网传〔2024〕9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将保安员证核发事项审批权试点下放至各县(区)公安机关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下放事项名称
保安员证核发
二、试点下发事项权限
委托下放
三、试点下放事项实施范围及时间
钦州市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行政管辖区域内保安员报名、考试和保安员证核发工作,自2024年12月17日开始实施。
试点下放事项后,保安员考试报名申请材料不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报名(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钦州市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指引(试行)
2.“一窗通办”窗口点位表
3.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
钦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
钦州市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指引(试行)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治安〔2023〕39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保安监管工作改革服务保障保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公(办)网传〔2024〕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钦州市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实施主体
由钦州市公安局委托各县(区)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保安员考试和核发保安员证。
二、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流程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2. 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申请人通过桂警通办微信小程序中保安员证考试系统端口网上填写信息申请报名;
(2)线下报名:
①线下提交材料报名。申请人可向钦州市公安局各县(区)公安(分)局的“一窗通办”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大厅地址详见附件3)提交《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4)、有效身份证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报名。受理单位接受考试报名材料后,经人证核验一致的,向申请人当场出具《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附件5);“一窗通办”服务大厅受理申请人报名材料后,应在12小时内将申请人报名材料传送至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将申请人信息录入保安员考试系统。
②线下引导或帮助申请人登录桂警通办微信小程序中保安员证考试系统报名。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保安员证考试报名事项或到各县(区)公安(分)局的5个单位“一窗通办”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申请保安员证考试报名时,“一窗通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引导或帮助申请人通过登录桂警通办微信小程序中保安员证考试系统,自行填写信息申请报名。
(二)资格审核
1.办理单位。各县(区)公安(分)局。
2.办理程序和时限。
(1)线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存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系统推送信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同意考试理由。
(2)线下报名:各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申请人申请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存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同意考试理由。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地点和时间。各县(区)公安(分)局评估报考人数和保安员招用实际需求,统筹公安机关自有培训、接待场所、保安从业单位自有场所、社会院校教学场所,结合实际设置固定或者临时考点,组织辖区内申请人参加考试。
各县(区)公安(分)局在完成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系统向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告知考试时间、地点,由申请人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系统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一般采用到考点机考或者卷考的方式。
3.考试题目。试题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抽取100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考试成绩。机考原则上交卷后当场出成绩。卷考由各县(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阅卷评分,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分并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考试成绩。
5.考试监督。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各县(区)公安(分)局要规范考务工作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强化实名认证核验和现场监督检查。可以委托或者聘请考务人员配合参与监考等工作。
(四)核发保安员证
1.办理单位。各县(区)公安(分)局。
2.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安机关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系统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审批结果,生成可供查询的电子保安员证或者保安员证编号、发证日期等发证信息,并尽快完成保安员证纸质证打印、盖章和发出。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全程依托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开展。
附件2 :
附件3:
附件4:
审核:何婷玉
编辑:李晓峰
图文:治安支队
排版:朱宣伟
校对:谢绵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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