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333最新咨询热点聚焦灵活就业社保(引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须每年申请吗?(主题)
连云港日报讯(记者 陈兵 通讯员 万骏)12333热线是联系群众和人社部门的沟通桥梁。近日,市人社信息中心整理了最新12333来电咨询热点,发现问题聚集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问题方面,为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人社政策,专门就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法人是不是无法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因此,法定代表人无法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社保补贴也会停发。针对这一问题,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的,应及时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告知本人,在《就业创业证》和信息系统上记载注销时间。因此,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被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的,社保补贴也会停发。
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其社会保险也有相应补贴。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市辖区(不含赣榆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给予2/3的补贴;超过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给予1/2的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每年申请吗?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无须每年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个人申请、先缴后补原则,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模式。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申请人须本人持卡和身份证到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来源:连云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