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至今,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后文将展示近期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提高社会公众对洗钱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人民银行某分行积极对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梳理资金流水,成功推动王某等4人涉贪腐洗钱案件宣判。该案中,王某等人在明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赵某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国企资金的情况下,仍存在以下掩饰、隐瞒受贿资金的行为:提供银行账户供赵某用作转移受贿资金;购买房产、汽车后,再利用亲属代持方式协助赵某转移犯罪所得;虚构二手车交易,将他人赠与赵某的汽车过户到本人名下,以清洗犯罪所得。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4人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人民银行某分行深挖洗钱线索,多次与相关部门开展案情会商,成功推动涉毒团伙洗钱案宣判。该案中,胡某等2人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借用本人的微信账户、银行账户进行转移,将非法所得转化为U币、现金等多种形式,并将购买的汽车登记在他人名下,实现清洗犯罪所得的目的。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等2人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人民银行某分行组织辖内保险机构针对异常保险理赔行为开展洗钱风险排查,挖掘保险诈骗可疑交易线索,与公安、检察部门开展案情研判,推动一起保险诈骗案件宣判。该案中,以袁某父子为首的车险诈骗团伙先后作案十余次,利用旧车、二手过户车,采取撞车、追尾、撞树、撞隔离墩、轧死宠物等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向多家保险机构报案理赔,骗取保险赔偿金超30万元。该案是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移送可疑交易线索后,有权机关立案侦破、起诉,最终成功宣判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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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