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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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公正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定名分、止息纷争。”这强调的是实质性解决问题的目标,体现的是“案结事了人和”的价值导向,回应的是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需求期盼。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打造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规范审判团队建设,做优诉调对接,构建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不断优化和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效能,有力提升审判质效。

把好立案“入口”

强化解纷牵引力

协同式作战。鼓楼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发挥作用的要求,选聘20名退休法官等退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出台《民事调解速裁团队管理规程》,明确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构建17个“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N名书记员+N名特邀调解员及各类多元解纷力量”的专业化调审一体团队,凝聚诉前解纷合力。出台《特邀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调解职责,规范调解程序,围绕解纷数量、结案方式、疑难程度等方面,完善综合激励机制,增强调解员办案质量意识、责任意识。2024年前三季度,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571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52.28%,同比上升20.12%。

延伸式调解。鼓楼法院积极延伸拓展诉前调解职能,强化诉前辅助事项办理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做好无争议事实记载、争议焦点固定、诉前司法鉴定、财产保全释明、调解不成原因提示、送达地址确认等诉讼辅助工作,以书面形式记载并归入卷宗,切实提升诉前调解工作效能。加大财产保全引导力度,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提前介入+诉前鉴定”相结合工作机制,形成调解与鉴定深度融合模式,助力矛盾化解进入“快车道”。

多元化解纷。鼓楼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审判大楼建设“调解服务中心”,设立“银发生辉”“春风化雨”“怡家”等特色调解工作室,不断升级诉调无缝对接“循环链”。联合属地知识产权局建立诉调对接服务站,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网格化管理,2024年前三季度,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78.45%。联合辖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设立鼓楼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审判团队整建制入驻联合调处中心,打造“调解+仲裁+诉讼”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2024年前三季度,劳动争议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1.52%。联合该区住建局、区建筑业协会建立房地产纠纷联动机制,批量化解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2024年以来,通过联合调处批量化解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373件。

把好审判“关口”

强化解纷支撑力

抓实审判质量。鼓楼法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对发改案件实行部门初查、审管办复查、审判委员会评定三级评查制度,实现“以评促改”。强化把脉问诊,出台《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阅核主体、阅核方式、阅核流程,“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动态确定阅核范围,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将类案检索作为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刚性要求,召开31次审委会,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会诊分析研讨,有效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开展庭审观摩及同命题裁判竞赛,举办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活动,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审执协同。鼓楼法院在审判环节实行“谁办理、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责任制,由审判团队制作案件履行期限、履行内容清单,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义务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执行前风险告知书》,通过“执前督促提醒+法律释明+后果警示”的方式,提高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印发《工作量权重案件折算方案》,提升诉中调解案件权重系数,明确因裁判文书主文内容不利于执行导致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信访投诉等后果的,应扣除承办法官和阅核院庭长相应分值,引导承办法官增强裁判主文可执行性,推动矛盾纠纷分段、有序、实质性化解。

完善治理预警。鼓楼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晴雨表”和“指向标”作用,定期分析辖区案件类型及数量,深度剖析纠纷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2024年以来,向党委政府报送涉诉矛盾分析报告10期,推动完善基层网格调解体系。针对物业纠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高发案件,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助推建立鼓楼区物业纠纷联调联处平台,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发生。

疏通执行“出口”

强化解纷公信力

建立“执前预警+和解”机制。鼓楼法院在执行中坚持严肃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资金解冻、执行和解、执行担保等方式破解执行难题。秉承“先礼后兵”执行工作策略,借助网络查控、线下财产调查结果等,通过预纳入失信、预限制消费、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罪移送预报告、预审计的强制执行“六预”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保全置换、解除查封等举措,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强化执行联动协作。鼓楼法院积极主动与协作单位沟通联系,结合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构建“网格+查找”“网格+调处”“网格+送达”工作模式,实现快速查人找物,协助送达。健全细化协作职责,有效整合法院与公安、税务、财政、不动产等协作单位职能优势,在信息共享、打击犯罪、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资金等方面一体推进,不断拓宽执行路径。与辖区八家金融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助推金融机构加快化解不良债务、抵御金融风险,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执行案件重复立案。

推进“执破一体”改革。鼓楼法院坚持以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改革,在执行局设立“执破一体化中心”,出台《关于立、保、审、执、破全流程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压实关联案件查询、征询释明责任,推进破产原因识别关口、重整和解启动关口前移。完善以破促执、以执助破配套机制,发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中财产查明及处置机制的优势,有效实现涉企债务集中清理、经营主体有效救治、涉企矛盾纠纷终局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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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