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验”的民本性质
去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发布,“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被写入文件之中。这是“晋江经验”首次写入中央文件,成为民营经济发展标杆示范,彰显了“晋江经验”的时代价值和指导意义。
我在《晋江经验——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的典范》一书中总结了五条“晋江经验”,其中第一条是:民本性质——民有、民营和民享。我认为,“晋江经验”的本质特征是经济发展的民本性质,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
好的市场经济,不应该是少数人得益的经济,也不是权贵主导的经济,而应当是民本经济。特别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晋江民企爱拼敢闯,砥砺奋进,“晋江板块”正在海内外资本市场持续演绎着民企的成长故事,不断催生和涌现出更多的“晋江财富”。
晋江民营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来自本土内部,属于内生源动力型,比起国内一些以外资为主导而发展起来的区域,将更具发展后劲。
与时俱进进行理论创新
“晋江经验”不仅是对民营经济从孕育到成长、从发展到壮大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深邃思考。
近年来,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还专门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积极发展,当下还应在理论创新方面继续努力。
有恒产者有恒心,私有合法财产要得到国家法律保护。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家作为“私营企业主”,其身份是与“资本家”密切联系的。我们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与中国化,应该从理论上承认企业家的劳动也创造价值;承认“企业家才能”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承认企业家赚取利润和积累财富具有正当性。
晋江经验表明:必须坚定地走向市场经济。人的潜能往往会让他自己也难以置信。打开这种潜能的钥匙,就是让人们在市场上自由地寻找和发展自己的潜能。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特别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经济行为,他说:“如果人们不能确认可以享用和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人们就不会尽量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没人能改变这个人性的定律。”要唤醒灿烂的人性、怒放的精神,激活市场力量最重要。
产权保护是关键
当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认为产权保护是关键。
产权保护从来都是稳定人心和社会发展的“定盘针”。财产归属是一种权利,产权制度是一种基础性的经济制度,不仅对资源配置及其效率有重要影响,而且又构成了市场制度以及其他许多制度安排的基础。
市场交易是产权主体的交易,其前提是交易主体必须对所交易的物品拥有明确的产权。
清晰、稳定和有效的产权保护能够为经济活动提供坚实的基础、安全感和激励,促进投资、创新和增长,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良好的产权保护也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商业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产权保护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民营资本的投资意愿持续下滑,一个重要原因是信心不足。自己所投入的资本未来会不会被侵占?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开门迎客,投资落地后会不会“关门打狗”?
为此,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建议:“民营”改“民有”,“促进”变“保护”。“国营企业”已经改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应改为“民有企业”。
“民有”与“国有”平等对待,一样保护,共同发展。而做好了“保护”,自然就会“促进”。
保护民有经济,民之所呼,出台这样的法律也正当其时!
作者 吴乐进
|图片视觉中国/豆包
作者简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
知一产业智库研究院副院长,
《晋江经验: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的典范》《为什么是晋江》《星辰大海的晋江》晋江三部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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