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已过三十年之久,受害者家属伤痛尚未被岁月抚平,却因影视剧被再度撕裂。据上观新闻报道,12月17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在网上发文称,演员张译主演的《他是谁》剧情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还虚构了死者“私生活混乱”的剧情,这对家属造成了巨大伤害,要求出品方停止对逝者的恶意消费,主动承担起法律责任。
被害人家属叫板热播剧,并非无厘头。他们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案件发生多年来,他们一直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而这部电视剧的播出,无疑是在他们尚未愈合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因为剧中“余爱芹案”从案发时间、被害人名字的谐音,以及案发过程的关键标识,到精准手术刀切割、抛尸细节等作案手段复刻。看起来都是精准指向那起令人毛骨悚然的那起惨案。而此剧为了增加剧情的可看度,还特别虚构了一段“婚外情”情节。无疑,这是一把锋利毒箭,直直地刺向逝者名誉,践踏了家属的尊严与情感底线。家属的愤怒和起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们只是希望逝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是被无端地抹黑和诋毁。
根据民法典与侵权责任法,艺术创作虽被允许对现实进行加工,但绝不可逾越真实边界,更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判断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征得当事人及其家属同意,是否存在恶意歪曲与过度消费伤痛之举。如果电视剧在还原案件的过程中加入了不实信息,且能够被观众明显联想到相关案件,就可能涉及对当事人的名誉权侵害。在该起事件中,出品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真实案件关键元素植入剧情,还捏造不实私生活情节。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家属权益的漠视,已然超出艺术创作自由范畴,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
再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艺术确实可以来源于生活,但绝不能以伤害他人作为代价。影视作品对真实案件进行改编,本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而不是为了增加剧情的好看度,增加收视率,而肆意编造、歪曲事实。显然,这部剧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增加剧情的戏剧性,对案件进行了过度的改编,甚至加入了一些低俗、狗血的影视剧中常有的“爆点”情节,这不仅违背了艺术创作的基本道德准则,也伤害了观众的感情,尤其是对被害人造成了“二次伤害”。
事实上,此类侵权并非孤例,过往多起真实案件改编争议不断,背后根源是部分创作者被流量至上、猎奇逐异的观念冲昏头脑,在创作时将社会责任抛诸脑后。这种不良风气的危害是全方位的。对于这起事件,我们还应看到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一方面,影视作品改编真实案件缺乏明确的规范和审核机制,导致一些创作者为了追求话题和热度,忽视了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演员在接拍这类作品时,也应更加谨慎,对剧本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因参演而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影视创作者还是播出平台,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在追求艺术价值和商业利益的同时,更要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给受害者及其家属追加新的伤害。当前,首先需要加快健全行业自律公约,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与规范管理,营造合法有序的创作环境。再者,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影视作品改编真实案件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规范和审核机制,让艺术创作在合法、合理的轨道上运行,为影视文化的健康繁荣发展注入持久且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