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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受社会关注的“钱宝系”案件中,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资金清退工作终于迎来了实质性的进展。

2024年12月1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发布“钱宝系”案第二批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二),标志着这一历时多年的非法集资案件资金清退工作正在努力推进。

“钱宝案”起源于被告人张小雷所创立的“钱宝网”。自2012年成立以来,钱宝网通过高额回报的诱饵,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投入。然而,这个看似繁荣的平台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非法集资骗局。

张小雷以“交押金、看广告、做任务、赚外快”的方式,承诺常态年化收益率高达20%至60%,在线上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随着时间的推移,钱宝网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以微商、股权投资为主的高额回报承诺的“P2P+微商”平台,其复杂的运营模式和高额的回报承诺,使得众多投资者深陷其中。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的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一消息瞬间引爆了整个投资圈。

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2019年6月2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小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亿元。

至此,“钱宝案”的司法审判阶段告一段落,但后续最艰难的是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资金追回和清退问题。

为了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南京市中院依法立案执行了“钱宝系”案件的涉财产部分,并有序推进了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登记核实等重点工作。

2023年1月,南京中院线上启动了“钱宝系”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为清退工作进行前期准备。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资产处置和资金归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南京中院于2023年4月3日启动了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在此基础上,南京中院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2日组织开展了集资参与人补充信息登记核实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清退对象的信息资料。如今,随着各项准备工作的就绪,南京中院正式发布了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标志着“钱宝案”资金清退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2023年1月和2024年10月启动首次信息登记核实及补充信息登记核实期间,在“钱宝系”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注册并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这些集资参与人将按照其确认的损失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清退比例进行清退。对于在2024年10月补充信息登记核实期间完成损失确认的集资参与人,还将额外获得首次资金清退比例的补充清退。

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由工商银行协助完成,清退资金将通过汇款方式直接汇入集资参与人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内。

如遇集资参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或功能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汇款的,将采取开立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方式予以清退。这一安排旨在确保资金能够安全、准确地到达每一位集资参与人的手中。

为了确保资金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南京中院还特别提示了以下几点:

一是本案查封、扣押的资产已依法处置变现并纳入清退资金范围;

二是人民法院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窗口,所有资金清退均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三是因资金清退工作涉及人数较多,清退款项到账时间会有先后,请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

四是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或转账、验资、交费等;

五是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广大受损集资参与人来说,这次资金清退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时刻。

虽然他们曾经因“钱宝案”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南京中院及相关政府部门都一直在积极努力帮助大家做好资金追回工作,也希望投资人能够理解。随着资金清退工作的不断推进,相信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进一步的维护和保障。

“钱宝案”资金清退工作的启动,不仅是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有力打击,更是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一次重要实践。它提醒我们,在追求高额回报的同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判断,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文素材来源: 江苏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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