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体验
完善相关功能
本市将对失业保险系统进行切换
切换期间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业务
将暂停办理
暂停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9:00至2025年1月2日9:00(含线上、线下申请渠道)。
注意事项
1.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联系失业登记地所在街道经办机构提交材料,进行领金意愿登记。
登记备案后,本人在2025年1月2日至1月21日,通过线上申请渠道或前往失业登记地(领金意愿登记地)申请失业保险金,于2025年1月31日前系统审核通过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自2024年12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
2.领金意愿登记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需个人签字并注明登记备案日期和联系方式。
业务暂停办理期间
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
敬请谅解
如需咨询可联系12333
或致电各区、街道业务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