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简述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技术手段,并阐述了防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同时,总结了国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经验,并据此提出了中国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对策建议。
建筑施工噪声是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顽疾之一,因此而引发的投诉举报常年占据高位。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公众投诉举报25.4万余件,其中噪声投诉占比59.9%,为各环境污染要素首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各渠道各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 450.3万件,建筑施工噪声占25.1%,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据统计,2022年建筑施工噪声的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了8.3个百分点,但仍不可忽视其对公众健康和生活的影响。
1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中国建设工程分类复杂,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如破碎拆除、夯实、土方作业、打桩、混凝土浇筑等。这些作业大量使用机械设备,如风镐、液压破碎机、空气压缩机等,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极易产生振动,成为建筑施工噪声的主要来源。
此外,建筑施工活动主要以露天施工为主,有利于噪声的传播。大量建筑工地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周围,如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等区域,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构成了噪声污染。
2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技术手段
根据声源的传播特点和原理,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技术手段主要通过声源处控制、传播途中控制和受影响对象处控制三种方式实现。
(1)声源处控制:通过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在源头控制建筑施工噪声的目的。例如,使用超静音发电机、移动式静音无油压缩机、高频低噪声振捣棒等低噪声施工设备,如图1所示;推广装配式建筑等高噪声施工作业较少的建筑方式;限制使用锤击沉桩工艺等高噪声施工工艺。
图1 低噪声施工设备示例
(2)传播途中控制:通过在声源和受影响对象之间加设隔离等方式,降低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例如,采取隔音围挡、高噪声设备加工棚、建筑主体结构外钢板网、竖井全封闭棚、基坑天幕等措施,如图2所示。这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的最常用、最有效的建筑施工噪声控制技术手段。
图2 传播途中控制噪声措施示例
(3)受影响对象处控制:通过在受影响对象处加设隔离等方式,降低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例如,为受影响居民更换隔音窗等。
3 建筑施工噪声
污染防治面临的困难
3.1 设备声源和建筑施工工艺决定了建筑施工噪声水平无法有效降低
受限于当前设备声源水平和建筑施工工艺,建设单位很难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把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虽然相关部门对压路机、履带式推土机等设备提出了声源限值要求,但建筑施工噪声不仅源于施工设备自身,设备之间或设备与其他物质之间接触振动也会带来噪声污染。例如,挖掘土方时挖掘机铲斗磕碰渣土运输车翻斗、运输材料时运输车辆压过工地未铺实的钢板等,这些噪声污染无法仅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而得以有效解决。
3.2 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危害性大却无法杜绝
夜间施工产生的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广,加之夜间背景噪声值小,居民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更加敏感,噪声会影响睡眠质量,危害身体健康,间接造成工作学习效率的降低。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危害性大,但无法完全杜绝。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的原因主要有:项目工期紧,需夜间施工赶进度;施工必须进行连续作业,如大方量混凝土浇筑;大型载货车辆的限行问题,渣土车、运输车等只能在夜间进入限定区域;占用交通要道的施工,为尽量减少交通影响,只能夜间实施等。
3.3 工程项目低价竞争导致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费用无法正常使用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费用属于环境保护措施费,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一部分。然而,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很多施工单位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和完成上级业绩考核任务,以低合同价中标工程项目,导致计提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也相应降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节省安全文明施工费缓解成本压力,这严重影响了相关防治手段的实施。
4 国外建筑施工噪声
污染防治的经验
(1)施工活动前须申报并获得许可。这一制度是为确保建筑施工活动的必要性,而且是在有监督和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开展。美国采用许可制度,如果建筑施工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申请。日本对特定建设作业实施申报制度,申报文件中需提出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减缓建议,并对建设作业实施监督。法国有建筑许可、工程申报等制度,明确规定建筑施工活动的允许时间、违法处罚等,用以保障施工不会对公众带来过多的噪声干扰。
(2)施工活动的噪声控制标准管理。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均有严格的施工活动噪声控制标准。如德国施工设备产品噪声限值应满足《设备及机器噪声条例》要求,根据《建筑噪声防护总体管理条例》评估居民在施工期间是否受到有害环境影响。
(3)建筑施工设备噪声标准要求。美国《噪声控制法》要求对主要噪声源,包括施工设备等,制定噪声排放标准。德国也对施工设备提出了严格的限值要求。
(4)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监控建筑施工噪声。例如,美国芝加哥建有36个噪声监测终端,英国伦敦希斯罗机场建有50个噪声监测终端,澳大利亚建有国家级机场航空噪声控制中心,多地建有45个噪声监测终端。
5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应建立由各地人民政府牵头,生态环境部门综合监管,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的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综合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考核指标,加强定期考核。进一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落实,从严做好夜间施工证明的审批工作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不履责行为的行政处罚。
(2)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鼓励建设单位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对于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的工程项目,可以在行政许可、评奖评优、信用加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提升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3)建立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网络。2022年,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约 4.1万个施工工地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扬尘噪声一体化在线监测设备),有力支撑建筑施工噪声源监管。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增加建筑施工噪声监测点位,建立完善噪声源监测站点台账,推进噪声监测精细化、协同化、智慧化。提高建筑施工噪声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建筑施工噪声监测体系。
(4)合理确定工程项目工期,保障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建设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影响工程项目工期的各种因素,确定合理的工期,减少因工期紧张造成的夜间施工赶进度现象。同时,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必须考虑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费用以及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用,并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到位。
(5)实施“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双管齐下的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不必要的夜间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加强工地布局设计,将容易产生施工噪声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要按照夜间施工证明载明的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夜间施工,不应超范围施工。要注重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告知施工人员最大程度上减少噪声产生。
本文作者:郭弘,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电磁辐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政策;魏巍(通信作者),北京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建筑施工安全、建筑机械安全、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等。
论文全文发表于《科技导报》2024年第20期,原标题为《中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本文有删减,欢迎订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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