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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全县民政局
天全微生活微信号:(tianqwsh)编辑制作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认定条件: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人员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救助内容:
1.提供实物和住处
2.医疗救助
3.帮助联系亲属或单位
4.提供乘车凭证
救助电话:0835-7221268
救助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268号(天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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