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临潼区华清宫附近大量环卫工堵路讨薪,引发关注。城管局:政府没钱,可能月末能解决!

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对此,临潼区城管局环卫中心一工作人员称,“环卫工人是外包的,政府没钱,拖欠了第三方工资,所以第三方就一直没发工资,目前共拖欠了环卫工人5个月的工资。

已经在积极和环卫工们解决问题了,承诺月末把钱支付到位。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吐槽:公务员的工资发得出来,怎么环卫工人的工资发不出来?一边是巨贪几十亿,一边是几千块工资拖欠,谁的问题?

也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奇怪,政府直接把工资发到保洁员手里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外包给私人?

还有热心网友猜测:这是第三方故意不发工资,让环卫工人闹事把事情搞大,以解决政府与第三方之间的问题。小手段!第三方以后拿不到与政府的合同了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必须得强调的是,第三方公司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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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换句话说,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

具体到事件中,第三方公司长时间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导致环卫工人生活没有着落。虽然有政府没有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等客观原因,但毕竟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本事件中,第三方公司大规模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可能触犯国家法律!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刑法》第276条更是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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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方公司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政府及时拨付相关款项!

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政府的相关部门与第三方公司之间是成立合同关系,既然合同成立有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都应该履行各自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78条明确,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本事件中,从源头来说起的话,正是因为政府拖欠相关款项,导致第三方公司无足够资金给环卫工人发放工资的,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

所以说,从源头上来解决问题,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也应该及时拨付相应款项!

最后,政府没钱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吗?地方财政压力如此大么?不到万不得已,老实巴交的环卫工人不会走到这步的,希望当地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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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