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楚曈
“小区前的‘断头路’,交警一个月抄四五次牌,未免太频繁了。”近日,多位市民抱怨,小区附近道路尚未通车,交警部门就来贴罚单,有些不近人情。
“断头路”究竟能不能停车?交警在此执法是否必要?治理“断头路”车辆乱停现象又能否用其他方式代替贴罚单?为此,记者进行采访。
▲车辆停在天元区泰黄支路附近小区消防通道附近。记者 易楚曈 摄
“断头路”上被抄牌
“芦淞交警抄牌了!”12月11日,家住芦淞区珠峰·天池府小区的伍先生看到业主微信群里的信息时,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小区里住户632户,车库车位只有545个,像我这种没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停在门前‘断头路’上。”伍先生所说的“断头路”是指半环绕小区的枫溪港路,该路东侧和西南端一段不知什么原因未被拉通。
同样在“断头路”停车被交警抄牌的,还有荷塘区亿都·随园小区的王先生。这个月,他已经为在小区前的白云路停车“买单”近1000元。
“大伙就是临时停靠,或过夜后上班就将车开走了,为何还要被罚?”在天元区规划148路和规划155路“断头”处的春藤公馆小区,交警隔三岔五“光临”此地,令曹女士不解。
此外,天元区海韵天城、金泰小区等小区处的“断头路”,附近居民也认为交警部门执法过于频繁。
乱停添堵引民怨
车辆在“断头路”能不能停车?是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记者实地进行了探访。
在荷塘区亿都·随园小区,白云路与桂花路呈“十”字型交叉,但白云路尽头未拉通,车辆有序横停在该道路两旁,中间留有车辆通行路面;位于芦淞区枫溪港路的车辆倚停在路沿石一侧;天元区春藤公馆前的规划148、155路“断头”处车辆则有序停摆在道路两旁。
居民抱怨车辆在“断头路”乱停、乱放的,是天元区海韵天城小区的泰黄支路,12345热线信息也显示,曾有市民多次拨打热线请求交警部门维持秩序。
记者也发现,该路入口即竖有“禁止停车”标识,两侧有小区出入口和消防通道,停靠此处车辆不仅占据一半路面;甚至有私家车主将此路段作为长期“车位”,包裹的车罩上已积满落叶。
周边商户告诉记者,车辆在以上“断头路”可以短暂停靠,但长期泊车是否会被抄牌就要看“运气”了。
▲市民将车停在天元区春藤公馆前规划155路“断头”处。记者 易楚曈 摄
“断头路”不是违停避风港
采访中,市民对机动车泊车“断头路”现象看法不一。有人认为,道路作为公共资源,不管是否修通和启用,都不是违停理由;反方则认为,道路作为公共资源,既然未启用,何不将资源利用,为市民提供短暂性的泊车服务。
市政协委员、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副教授吴德望认为,造成道路“断头”的原因,有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被拒绝移交管理的,也有资金、规划等因素导致搁置建设,但无论怎样,“断头路”都不是违停的“避风港”,项目建设方与验收部门均应纳入管理。
吴德望说,“断头路”建设方或交警部门可以在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设置适当停车时间段并予以告知,而“断头”处的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幼儿园门前等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交警部门依旧要加强执法。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洁建议,交警部门在道路建设初即要介入管理并予以技术和建设标准指导,有条件的道路则可提前施划停车泊位,以便规范管理。
杨洁也提醒,“断头路”不是车辆停放的合法位置,车主在道路移交空档期发生意外,须自行承担责任。道路移交市政管理后,交警可张贴告示并适当给予宽限期,告知市民不要违停,尽量人性执法。
针对市民关注的交警在“断头路”执法合法性问题,市住建部门给予了回复。目前我市天元区规划148、莲花路、铁东路南段已全面移交管理,荷塘区白云路则未提交市政管理,其他“断头”道路暂查询不到业主单位。
市交警部门解释,城区“断头路”确实有部分路段未全面移交,交警在未移交的“断头路”处贴牌,主要是针对群众投诉车辆阻碍小区消防通道、妨碍机动车正常出入等予以执法,其目的是回应群众关切,提醒车主规范停车。
【记者手记】
管理未交付“断头路”亟待完善制度
未交付的“断头路”能否停车这个话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它一头连着群众的停车需求,另一头则是城市规范管理的困惑,而笔者认为,它的矛盾根源是制度建设滞后所致。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道路作为机动车通行场所,不是车辆长期泊车的合法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一词进行过明确阐释,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内容多针对已交付并通行的道路,并未对未交付、未移交的“断头路”有明确定义,加之附近居民又有停车需求,就造成大伙潜移默化认为,在未交付“断头路”上停车是合法的错觉。所以,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将有效解决未交付“断头路”能否停车的争论。
另外,部分人认为没有明文规定,交警不能对未交付“断头路”的停靠车辆进行贴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说法固然正确,但我们也得正视不少车辆在未交付的“断头路”上乱停、乱靠,甚至影响小区消防通道、其他居民车辆正常出入的现实问题。所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未交付的“断头路”予以明文规定,也将有利该路段的规范化管理,一并解决掣肘交警在此路段执法的困惑;而提前施划停车位、设置停车时间段等方法则为管理未交付的“断头路”提供了多样性选择,交警在此执法也不用一罚了之。
编辑:青琪
二审:王建设
三审:唐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