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最让我牵挂的始终是那些缺失监护的孩子。”这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综合业务检察部主任马蓉从事未检工作以来的真实想法。
多年来,马蓉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一直步履不停,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用“检察蓝”撑起了一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蓝”。
从检12年来,马蓉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和宣传先进个人、自治区政法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保护不能被动履职
要主动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不能被动履职,要主动保护。”马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身为一名基层工作者,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保护的难点和堵点是她的职责所在。
2018年,马蓉刚开始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常听到学校老师反映红寺堡区个别孩子没人管。其中,一个名叫跃跃(化名)的13岁男孩的故事尤其触动人心。跃跃的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后失联,他只能依靠年迈体弱的爷爷抚养。但因爷爷是残疾人,只能靠低保生活,不仅监护能力有限,就连基本的生活照料都成问题,导致跃跃经常做一顿饭吃一两天,学习教育也没人管。从9岁开始,他就经常离家出走,偷偷跑到小卖部偷食物。甚至有一次,跃跃独自步行到甘肃平凉,后被当地警方发现并送回。
像跃跃这种情况的孩子不止一个。为解决这一类情况的发生,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用两年时间逐乡、逐村对红寺堡区所有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摸排出的144名监护缺失未成年人逐户走访调查,收集书证、人证等相关材料,制作笔录290份,将8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系统,每名儿童每月可领取保障金1000余元。剩下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孩子,则将他们纳入高档低保中,每位儿童每月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让孩子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因该项工作,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与时俱进,开创求索不停步
在防止未成年人受侵害方面,马蓉还做了很多创造性工作。马蓉起草推动制定了《红寺堡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融合发展。
实践中,马蓉配合团委组建“青雁护苗”团队,对经学校、村居委会教育矫治后效果不佳的未成年人,组建61支由志愿者牵头,家长、班主任、法治副校长、村干部共同参与的帮教团队,“一对一”精准帮扶未成年人。
小花(化名)救助案件是马蓉办理的第一起个案会商的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孩子没人管,马蓉及其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孩子远在河北的母亲,来回驱车近2000公里,将母亲连夜接回来。由于其母亲的户籍不在红寺堡区,成为民政救济的阻碍。马蓉立即请示检察长推动联合救助,最终将生活问题解决了,但孩子和母亲相处的问题又是一个难题。“在长达1年的时间里,我的手机经常半夜响起,孩子打来电话,说妈妈不管她了,或者哭诉各种母女矛盾。”马蓉回忆道。为了促进母女关系融洽,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孩子和母亲进行30多次教育辅导,母女关系逐渐缓和。
在这起案件之后,马蓉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个案协商会议”机制,对各种涉未成年人疑难复杂问题召开协商会议协调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
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良心不安、放心不下”,是马蓉多年来一直坚持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原因。每当她到困境儿童家中走访,看到昏暗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无所有时,都时刻揪着她的心。因为这份牵挂,马蓉坚持深耕基层一线,通过调研走访,倾听困境儿童真实的想法,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马蓉在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保障工作时,发现小明(化名)从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因患病被送往精神病院后,他在姑姑、伯伯之间来来去去,生活学习都得不到基本保障。为了确保孩子得到有效监管,马蓉及时指导村委会管起了“家务事”。
村委会按照法律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孩子母亲,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小明母亲同意抚养孩子,村委会对其抚养情况进行监督。
像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但只有将监护真正落到实处,督促家长“依法带娃”,未成年人保护才能更加有力度。“未成年人保护并非仅仅是经济上的保护,不是发救助金,或者搞几次救助活动就能大功告成的。它其实是实质性的保护,是真正解决孩子实际存在的各类困境问题,让这些孩子有人监护、过得好,保护孩子顺利走上社会,这条路真的很难熬。”回顾这么多年的未检工作,马蓉深有感触。
“未来,我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理念,去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高我个人的业务水平,学理论、强本领,在办案中把未成年人保护做到位。”马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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