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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考场管理,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保障本考点考生顺利入场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校考点实际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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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等相关信息,尽早了解考试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学校地址及考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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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考场设在教学楼1号楼(考场位置见附件1),校外考生只能从学校南门(北三环和平东桥旁)验证入校,沿规划好的路线进入考场;校内考生(含本校应届生、二学位考生)沿规划好的路线从校内进入考场。

三、公共交通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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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周围公交站点:和平东桥北站;周围地铁站点:13号线光熙门站;5号线和平西桥站。考试期间不安排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

四、存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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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试楼,并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提醒: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使用计算器。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26)所涉及的所有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严格根据报考单位的考试要求参加考试,只允许使用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的考试用具,未注明的考试用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书包等物品进入考试楼。

2.我校在考试楼南侧沿路设置了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区,供考生集中存放物品。请考生根据现场指示牌及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存储柜有序存放物品后,再至考试楼安检入场。

3.每位考生每场考试前原则上仅允许存放一件个人物品,请提前取出本人《准考证》、有效证件及考试用具,并将其他需要寄存的物品整理装入书包,避免在集中存放点现场翻找造成丢失、拥堵。

4.因存放需要花费时间,且存在丢失、损坏的可能,建议校内考生不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点,校外考生尽量不要带包和过多随身物品。存放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损失由考生自负。确有物品寄存需求的,请考生务必规划好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行寄存,由于寄存物品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按时进入考场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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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外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南门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入校,考试结束后沿原路返回。考试当日验证入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3:00,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按照指定通道入校。为避免校门入口拥堵,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件,以备查验。

2.沿指定路线到达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区存放非考试用品(建议不携带)。

3.入场安全检查:在考试楼入口处(教学楼前楼中门、后楼东门、西门),考生通过“人脸识别”核验与“智能安检门”检查;在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检查。请考生于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试楼,预留充足的安检、入场时间,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通过安检,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硬币、金属水杯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腰带、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5.我校考点均为标准化考场,现场均有时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包括机械手表、电子手表、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考试楼

6.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提示异常报警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进行人物分检,检出的违规物品应存回集中存放点,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时无异常报警后方可允许通过。因个人原因反复安检导致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场入口处,监考员将利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安检。第二次安检时如发现手机等违规物品,将直接上报考务办公室并予以警告,考生信息将被记录在案。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8.以进入考试楼的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试楼。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聚集、不扎堆、不在考场逗留。在个人物品集中存放场所有序取走个人物品。

9.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我校考点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请务必于12月19日前向我校提交不通过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申请(发送邮件至yzbsszx@126.com),须明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无法使用安检设备的特殊情况说明(手写签名)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须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经我校考点审核同意后,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六、关于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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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至12月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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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

八、考场查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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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2025年)初试考场服务系统”(https://yjsxt.bucm.edu.cn/Open/MasterKd/KcSignin.aspx),可查询到本人所在考场号、教室位置和座位号。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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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考生提供方便,我考点在12月21日和22日中午开放中医药博物馆一层报告厅供校外考生临时休息。同时,我校学二食堂二层餐厅向校外考生供应午餐,考生可自行购餐。

十、考试期间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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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4286502,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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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出品

编辑 | 陈四心 杜又又

排版 | 任耕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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