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涉企执法晒在阳光下德州打造“德企行”平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李振忠

今年10月,在山东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2024年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案例评选中,德州市司法局“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被评为优秀案例。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德企行”平台由德州市司法局建设,于2023年11月30日在市、县、乡三级正式启用,旨在充分运用数字化、智慧化等手段,通过“数字赋能”进一步规范优化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德企行’平台启用后,持续加大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执法重点任务,确保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德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贵表示。

据介绍,“德企行”平台设置入企申请、亮码入企、企业评价、结果公示、联合检查、紧急通道、分级分类监管和评价反馈等功能模块。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前,需要通过平台申请入企“码”,入企人员只有持“码”才能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活动。

针对投诉举报、应急处理等特殊情形,平台开放“紧急通道”,确保了执法检查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执法检查结束后,被检查企业可通过平台查看检查结果,对入企检查人员是否规范着装、是否出示执法证件、是否吃拿卡要等入企检查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德企行’平台的另一亮点是利用大数据整合,对不同执法部门申请同一天到同一企业检查的,可通过平台组织联合检查,实现一日最多入企检查一批次。”德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路平告诉记者,通过推进“涉企一天最多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切实破解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缺位等问题,避免出现部分领域检查频次过高过密,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在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房连伟看来,通过“德企行”平台,减少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次数,既可以切实解决公司合理诉求,又能及时指导公司守法经营,为企业今后发展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同时,多个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检查过程更全面,效率更高,一旦发现隐患问题,还可以群策群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解,从而实现更细致的服务模式、更精准的执法手段、更优化的部门协作配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平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切实把执法行为放在公众监督下,实现政府、企业良性互动。

“执法人员直接将检查结果上传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可以有效避免执法检查不规范、不依法等问题,也杜绝了企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倒逼企业依法经营;企业也可以通过平台反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情况,有效督促执法部门执法行为,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造良好条件,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路平介绍说。

据悉,“德企行”平台目前已汇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778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事项1973项,录入全市14198名执法人员信息和56万余个市场主体信息。

“把涉企执法晒在阳光下,我们将强化‘德企行’平台运用,将涉企执法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努力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的公开性、透明度,切实做到让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更强更足。”刘洪贵说。(梁平妮 李振忠)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