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加强旅游公益宣传,普及和提升全社会旅游意识,繁荣旅游消费,引导和支持旅游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办资源发〔2024〕28号)要求,经由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见附件)。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