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市妇联召开十三届十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山市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增补市妇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工作需要,会议增补潘航瑛同志为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潘航瑛同志为市妇联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省妇联关于选举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工作部署,市妇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集体研究、择优遴选的办法,严格履行程序,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身份关,按照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选举等5个阶段,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韦艳梅等19名正式代表。
中山市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
韦艳梅 卢楚琪 冯洁明 冯素华
宁淑娟 米雪梅 孙福宁 李丽娟
李晓芸 李惠楠 何桂芬 余建思
张春梅 姚卉诗 黄晓慧 黄绮雯
黄嘉裕 廖诗帆 黎彩平
选举产生的19名代表涵盖专职妇女工作者、农业、工业、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和邮政、社会服务、科学技术、教育、医药卫生、文化艺术、体育、机关、法律等多个领域,分布广泛,结构合理。
会议强调,希望当选的代表们能够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切实履行职责,代表中山广大妇女姐妹积极为广东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建言献策,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中山市妇联编辑
编辑:黄琬莹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张慧
二审:李宇玲 陈颖
三审:潘航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