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已多次强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人明知酒驾违法
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
11月23日晚,高校大队民警在仁和街与新建北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3时许,晋KP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此时,形迹可疑,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106.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19日 21时56分,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中都路文苑至龙湖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09***的小型汽车行形迹可疑,民警对驾驶人侯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19日22时12分,直属二大队民警在中都路文苑街至龙湖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KF80***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行形迹可疑,民警对驾驶人陈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述三位驾驶员的共同点
都是酒后开车
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喝点酒不要紧
殊不知,当你喝酒后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饮酒之后请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
千万不要酒后驾驶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红线面前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山西晋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