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北京多家知名餐饮品牌被通报
据北京消协公众号12月16日发布
2024年,市、区市场监管局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连锁餐厅、
“网红”餐厅、美食城等
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据11月29日-12月16日发布的通报
袁记水饺有2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门店
巴黎贝甜、煲仔皇、紫光园等
分别有1家门店存在食安问题
据11月29日-12月16日发布的通报统计
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连锁餐饮门店数量
2024年1月以来发布的通报统计
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连锁餐饮门店数量
检查中相关部门发现
有门店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
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
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
陈列等设施、设备的行为......
北京万花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张亮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皖江枫林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南城香)
存在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北京隆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郭林家宴 霄云路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卫生不洁及员工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在食物中吃出异物怎么办?
最低可赔偿一千元
根据以下法律
消费者可以申请十倍赔偿
最低赔偿1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消保委提醒
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消费者买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要特别注意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留好购买食品的消费小票、现场照片、问题食品等证据。
二、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接到消费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果双方就赔偿额度达不成共识,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店家在提供餐具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没有尽到提醒、告知义务的,违反了《消保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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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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