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信
“贵院坚持‘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秉公司法、尽心尽责,用心用情办好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近日,一起二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向镇江中院法官在案件调解中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一方当事人向民二庭陈敏、朱宝华、李珍珠合议庭送去“新时代枫桥经验之楷模”的锦旗。另一方则向院领导和法官寄送感谢信,信中还对系列案件的其他承办人沈荷法官等一并表示感谢。
多年纠纷 矛盾激化
该案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因2016年的减资退股股东会决议事项产生纠纷,自2019年起诉至法院,此后双方经历系列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等,历经十余次审判程序,涉及股东出资、公司决议、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公司登记、撤销变更工商登记等行政诉讼案件,案件背景历史复杂且一方为外地国企,双方均信访要求公正审理,矛盾十分激烈。
释法说理 耐心调解
本案二审审理期间,承办法官李珍珠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双方恩怨已久,存在法律适用争议,仅就本案进行判决,就案办案,无法根本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更无法使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因双方一方为国企、另一方为民营企业,所涉案件纠纷跨越多年,合议庭联合行政庭陈小娟副庭长会商讨论本案处理思路,陈敏审判长和朱宝华法官在庭上向双方耐心释法说理、劝解双方协调对所涉纠纷进行“一揽子”解决,双方均当庭表示愿意调解。庭后经过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件行政诉讼一并解决。
打消疑虑 案结事了
本案创新适用审判庭依据调解书对冻结账户直接作出扣划裁定,打消了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履行不能、执行费成本产生等多项疑虑。目前经承办法官分三次扣划,该案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乙公司投资的2500万全部收回,甲公司账户解封重新获得生机。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该案体现了镇江法院对国企和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以及双方当事人对护航营商环境工作的认可。不论是感谢信还是锦旗,都激励着法官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编 辑:夏 蕾
校 对:王 天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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