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2024-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东丽区弘贯东道北侧。其四至为:东至规划界限,南至弘贯东道,西至规划界限,北至雪优花园。场清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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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东丽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其他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95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60万元。

其他要求:

1.其他规划与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2.受让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3.受让人须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4.该地块可参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3】37号)要求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东丽区的,应按照规定在东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新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5年1月14日16:30,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7: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 2025年1月6日,自2024年12月20日至 2025年1月14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11:0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1月16日上午11:00前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现场报价,参加现场竞价活动。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022)24990468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63083482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6308349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