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李建平生于1960年,河北霸州人,1982年参加工作后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内蒙古啤酒厂、呼和浩特市体改委等处任职。

1996年3月起,其开始担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从此进入水务系统。到2004年时,其已经成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

2011年3月,李建平离开任职15年的水务系统,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直至落马。

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李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建平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李建平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贪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李建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据“法度law”不完全检索,近20多年来,至少已有十余名落马高官被判处死刑。

2000年2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18人及江西省商业储运公司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胡长清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有关行贿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

南昌中院于2000年2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长清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超出其合法收入的161万余元,予以追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胡长清提起上诉。2000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0年3月8日,胡长清被执行死刑。当时,他被视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副省级高官。

2000年7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月底,成克杰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成克杰上诉后被维持原判。当年9月1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被执行死刑。

2001年8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被执行枪决。

法院审理查明,戚火贵受贿187.6万元,与其妻符荣英共同拥有财产1100多万元来源不明。1998年11月4日,戚火贵一审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其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于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893万元;另有242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2003年10月14日被执行。

原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因受贿、贪污罪,于2003年10月9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当年11月13日被执行死刑。

“胡长清、成克杰被执行死刑也没有触动你?”李真终审宣判前,曾有记者问其上述问题。

李真说:“胡长清、成克杰一出事,我倒真有点害怕。再加上风闻上边要查我,确实是焦虑不安,饭吃不下,觉睡不好,动不动就跟家人、手下人发火。我急着与有关人员订立好攻守同盟后还这样想,自己做的事没几个人知道,再说许多‘关系’已铺好,还有什么过不了的‘火焰山’?”

李真还说,人一旦丧失信念,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不是掉进深谷,自取灭亡,就是被猎人开枪打死。“这也是我想奉劝在位的官员们的话。”

但李真的感慨似乎未能触动某些官员。

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具体叙述了核准王怀忠死刑的理由,即“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更为恶劣的是,王怀忠为逃避法律制裁,在有关部门查处其涉嫌经济犯罪期间,仍继续向他人索贿,且将索取的巨额贿赂用于企图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经济犯罪问题的查处,受贿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于2007年7月10日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郑筱萸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49万余元;其玩忽职守行为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2010年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执行死刑。

2011年7月19日,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均被执行死刑。

许迈永案、姜人杰案均是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介绍,许迈永利用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14个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5359万余元。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

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置换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执行死刑。

2021年1月29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犯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被执行死刑。

哪些贪官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今年5月,澎湃新闻刊发的报道显示,根据现行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增加第4款规定,即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也就是说,在我国刑法中,贪贿罪的最高刑仍然保留死刑的规定,但同时也有免死情形。在具体适用上,2016年4月,“两高”曾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现实的情况是,自2012年以来,中国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极少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绝大多数达到死刑适用标准的严重腐败罪犯均被判处死缓。

“我国司法机关从慎用死刑理念出发,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在多个严重职务犯罪案件中宣布适用终身监禁,从而减少了死刑的运用,但对于严重腐败犯罪,死刑条款并未休眠,更未沉睡,它始终高悬于腐败犯罪分子的头上。”知名刑法学者、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曾撰文表示,慎用死刑并不意味着不用死刑,按照“两高”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