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16日召开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12月17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发布的首个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
此次发布的安康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由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市残联、岚皋县残联、安康市博思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康市志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同起草制定,历经立项、调研、起草、意见征集等规定程序,2024年11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11月18日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12月17日正式实施。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立足我市残疾人居家养老实际,从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管理以及服务的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严谨、细致规范。其中,服务对象要具备长期居住在当地,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待业的智力、稳定期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年满 16 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居家托养意愿及需求等条件。服务内容主要涵盖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康复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以及为服务对象宣传、讲解、查阅相关政策,填报申请文书等。服务方式主要通过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以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在残疾人家庭中开展服务。
安康市现有持证残疾人13.11万人,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残联组织累计为7601人次符合条件开展了托养服务,其中居家托养6921人次。该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促进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以及打造安康残疾人托养服务品牌进行了探索、做出了示范、奠定了基础,也为全省残疾人工作提供新的模式和路径,对于全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见习记者 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