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7日,TikTok官方发表声明,将对于此前判决生效的TikTok剥离法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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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对此前TikTok针对其强制剥离法案的诉讼判决公布。该法院宣判,TikTok及字节跳动完全败诉。字节跳动需要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将TikTok在美业务完全剥离。否则包括微软、甲骨文等在内的为TikTok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多家企业将面临最高8500亿美元的罚款。

TikTok在12月10日提出紧急动议,要求阻止“TikTok禁令”于2025年1月19日前生效。12月13日,哥伦比亚特区上诉庭驳回其紧急动议,并表示在此前的判决中已认定强制出售的法案是“合宪”的,TikTok及字节跳动并没有提供任何判例支撑自己的立场。

所谓的“TikTok禁令”即《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影响法案》(PAFACA),是美国国会于 2024年4月24 日签署成为法律的一项法案。值得玩味的是,该法案虽然名号上写着“外国对手控制应用”,但实际上明确适用的主体只有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可以说是为TikTok量身定制。

TikTok主张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认为强制剥离或禁止其运营将侵犯1.7亿美国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法院认为,政府的行为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公民的言论自由免受外国对手的威胁,因此该法案并不违反第一修正案。法院还认为该法案未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法律平等保护的保证,也未在未经补偿的情况下侵占私人财产。

而曾经自诩言论自由捍卫者的美国法院,为何在TikTok禁令上突然一反常态,将曾经大肆鼓吹的所谓言论自由和平等权利弃置不顾?

在12月6日的判决书中,有着这样的一段表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美国的言论自由。在此,政府采取行动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这一自由不受外国敌对国家的侵犯。”

也就是说在法院看来,TikTok的相关业务虽然有着大量美国员工、业务在美国运营、数据在美国处理,但它并不能享受美国的言论自由。因为它的母公司是来自中国的字节跳动。

而且,在此前通过的法案中规定了字节跳动剥离TikTok的最终时间是2025年1月19日。这一天恰好是美国现任总统拜登任期的最后一天。

北京时间12月17日,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在其佛罗里达州的住所海湖庄园会见了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在随后的采访中,特朗普表示,我在TikTok中感受到了温暖,或许会通过某种方式帮助TikTok延缓禁令。

作为TikTok的竞争对手,社交平台X的拥有者埃隆·马斯克也曾表示:“即使这样的禁令可能会让X受益,但是这样做会违背言论自由,这不符合美国立场。”

这一系列事件能够反映出数字领域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博弈与文化影响力争夺的重要战场。美国将商业问题泛化成“国家安全问题”,限制外来数字平台的影响力,阻碍商业环境中的正当竞争,来维护美国在宣传、商业等领域的利益。

但是这种泛化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真的经得起推敲吗?简单的商业行为被政治游戏所影响后,真正蒙受损失的绝不只是字节跳动和TikTok,更是背后1.7亿多美国用户和平台创作者。

TikTok的败诉不仅仅是对字节跳动和其在美业务的一次打击,也揭穿了美国所谓的言论自由的虚伪。

如今,受打击的只是TikTok和字节跳动,但是未来,Telegram、Line会不会面临同样的结局?毕竟PAFACA法案里,还有一段话是:该法案也适用于其他被认定为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大型社交媒体应用。

(大众新闻记者 苏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