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三千邀仙客,秀水八百迎君来。今年,张家界旅游市场持续火热。数据显示,前3季度共接待游客370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15.8亿元。
张家界两级法院今年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积极探索旅游+司法融合发展新路径,为唱响仙境张家界,峰迷全世界文旅品牌注入了新的活力。
实现人在旅途法在身边
天门洞开,孤峰高耸,飞瀑流泉,云海翻涌……集奇景、仙境和险境于一身的5A级景区天门山景区,因其绝美的风景,成为国内外游客青睐的热门旅游景点。
今年国庆节,上海游客张某在民族风情购物商店花600元购买了一件土家针织刺绣马甲,得知其他游客购买同款只花了500元,觉得吃了亏,便拨通了永定区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庭长陈美凤的电话。耐心聆听张某反映的情况后,考虑到已近凌晨,陈美凤先安抚了张某的情绪。次日一早带着书记员与张某前往商铺核实问题,从情理到法理、再从服务意识到商业信誉,对商铺老板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商铺老板向张某退还了1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张某感慨地说:“谢谢你们那么晚还愿意接听电话和我交流,今天一早又帮我解决了烦心事,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畅游山水间,法官在身边。”
今年以来,张家界两级法院持续完善覆盖张家界全域的旅游诉讼服务体系,推动旅游纠纷一站式解决向景区、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延伸,打造了"“人在旅途,法在身边”法治品牌矩阵——
针对游客在景区流动性大、停留时间短等特点,永定区法院依托“在途速裁”APP解纷,和线下旅游速裁移动法庭、“三在”“三全”“三快”工作机制,促进涉旅纠纷就地受理、就地化解。今年3月,旅游速裁法庭还与天门山旅游快警平台联合成立旅游纠纷调处中心,实现法警联动、纠纷联调。
武陵源法院整合基层调解力量,通过设立老毛调解室、推行人大+法院调解模式等,让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旅游纠纷诉前调解、矛盾化解。以多元协同化解机制,最大程度将涉旅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讼。
张家界中院、慈利县法院、桑植县法院派驻干警在景点摆摊设点,化身为调解员、服务员、宣传员,为过往游客提供暖心法治服务,就地化解涉旅矛盾纠纷,开展旅游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妥善化解涉旅纠纷156件,开展景区普法活动65次,接受游客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
6月3日,张家界中院民事团队干警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环保法律法规。
助力文旅产业枝繁叶茂
初冬时节,寒意渐浓。慈利某景区热度未减,游客如织。“目前,我们的经营已步入正轨,太感谢了,这事真的让你们操碎了心!”某旅游景区负责人在慈利县法院法官回访时说。
几年前,某旅游景区和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未征得两申请人杜某甲、杜某乙同意的情况下,占用他们位于水果塔的部分林地(约300平方米)用于旅游设施建设,被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旅游景区和旅游开发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杜某甲、杜某乙的林地,拆除林地范围内的所有固定设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却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按照生效判决内容来强制拆除,不仅会对当地旅游龙头企业经营造成严重打击,而且两位申请人的实际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补偿,甚至可能两败俱伤。
对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为双方分析案情利弊,寻找解决方案。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只是张家界法院深耕辖区文旅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文旅产业发展的一次掠影。
今年,张家界中院印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服务旅游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民营企业市场、生态绿色张家界建设等方面,推出细化举措,为旅游产业体系升级、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指引。
此外,张家界法院还结合当前旅游市场纠纷的情况发布涉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旅游者依法理性维权。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服务规范欠缺、法治意识不强、经营主体风险意识不足等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做好送法暖企工作。
能动履职守好绿色家底
文旅产业离不开优渥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同样离不开法治护航。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狩或者破坏。”今年3月11日,桑植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马合口白族乡梭子丘村,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对前来旁听的村民开展普法活动。
巡回审判结束后,法官又走进田间地头为当地群众普法。
张家界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等非法行为。今年来,两级法院共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件。其中,永定法院办理的某镇政府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和河道管理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武陵源法院办理的邓某、邓某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入选湖南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优秀案例。
张家界生态资源丰富,拥有丰富的植物和动物资源。张家界中院创新生态司法实践,与常德中院、湘西中院签订《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建立完善环境司法查询、送达等司法措施以及案例研讨、司法宣传等方面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合力为澧水流域提供司法保护。永定区法院选任具有环境资源专门知识的陪审员参与环资案件审理,借力专业“外脑”为环资审判添智力。
保卫绿水青山,惩罚从来不是目的。张家界法院践行修复司法理念,建立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金鞭溪、茅沿河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采用生态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被救助野生动物物资补给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破坏—惩罚—修复—回访的生态修复闭环,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此外,两级法院立足生态保护实际,开展以案释法+以庭代训的新型普法模式,利用法院开放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六进”活动,推动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转变。
门前好生态,水清客自来。下一步,张家界法院将继续深入探索司法+文旅融合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高质量司法擦亮生态高颜值、守护游客放心游,在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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