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以及未连续参保人员提出新规定。

一、连续参保有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

以上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值得提醒的是,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二、断缴医保有风险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案例:居民李某自2025—2026年两年未参保缴费,2027年正常参保缴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共4个月待遇等待期,李某可通过参保修复缴费减少变动等待期,修复缴费后,李某剩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因个人原因李某连续5年未参保,第6年正常参保缴费,第6年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加变动等待期4个月,李某可通过参保修复缴费减少变动等待期,由于李某断保超过4年,设置待遇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李某参保修复缴费后,剩6个月待遇等待期。

在这里提醒大家,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为了避免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一定要在医保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费哦。

云安区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城乡居民可使用手机自主缴费,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缴费;也可以到各村(居)委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行缴费或者交现金叫各村(居)委干部代缴。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其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可使用“粤医保”小程序,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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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丨赖恩萌

一审丨黄海志

二审丨谭 玮

三审丨萧湘平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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