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对故乡最深的回忆莫过于那缕炊烟。
我家门口对出去是一片田垄,再远一些是一座小山,山脚下住着几户人家。
每到深秋季节,几户人家袅袅的炊烟会汇聚成一条薄纱似的丝带,横亘在小山的腰间。
用鼻子用力一吸,那种混杂着泥土和烧秸秆的气味,我一直觉得就是家乡的味道。
我对老家烧柴火做饭可是有着深刻的回忆,
老式的地锅灶台都是用土和砖垒起来的,上面放一口大铁锅,饭是放在一个木桶里面蒸熟的,这样做出来的饭非常的香。
特别是天气冷的冬天,在柴火灶里面埋几颗地瓜,烤熟了吃,真是童年的美味。
但是小时候的我,总是担心烤不熟,然后来回捅炉火,想给他快点烤熟了吃,结果每次看上去还行,但是里面都烤不熟。
年幼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直到长大了我才明白一个道理:
炉火禁不起瞎捅,捅得越多灭得越快。
这句话放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理解为,
管得越多越细,越容易制造权力寻租的空间,
越容易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办砸了。
据潇湘晨报报道,有网友发视频吐槽,说河北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被贴上了封条,
灶台上交叉所贴的黄色封条上写着:
“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理”。
记者联系上贴封条的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封条是今年 8 月份所贴,理由是该用户家中同一个房间内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
工作人员还表示,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但用户至今没有整改,而贴封条的做法也符合行业规范。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你好。
只不过我有几个问题想不太明白。
首先,就是你说存在双火源,有安全隐患,怕造成事故担责,这个是可以理解的。
那你停气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把人家柴火灶也封了呢?
回复的话说的漂漂亮亮,说“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
但是全都封了,这是哪门子的自由选择?
还是说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按你们希望的方式来选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一个燃气公司,凭啥可以贴封条,而且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地说是符合行业规范?
你是行政执法部门吗?是谁赋予你的执法权呢?
搞笑的是,当大风新闻记者去询问“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新河县多个部门竟然都表示不清楚。
不懂不会上网查一下吗?
用气安全的管理应该是当地的燃气管理部门,也就是燃气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这一点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而河北省邢台市的燃气管理部门是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这一点在该局的官网中的主要职责中,也能体现。
所以,燃气公司只是有供气的职责,并没有行政执法权。
而且就算是要贴,理论上燃气公司只能给气表贴封条,
灶的话,无论土灶还是燃气灶,都是村民自己掏钱买的,你一个天然气公司有什么权力去封?
不管怎么说,给灶台贴封条明显是越俎代庖了。
不过有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他问了燃气公司,他们说这(封柴火灶)是规范赋予他们的权力。
看到这里我才恍然大悟,也许燃气公司才是说了实话的那个。
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先有柴火灶台还是先有的煤气灶问题?
煤气管道入户有项硬性要求:室内不能有煤气罐、柴火灶等其他明火源,有灶台必须拆掉。
如果是前者,当年没拆你就敢给入户,就是严重失职,现在想起来贴封条了?
运动员和裁判都给你当得了。
如果是后者,那属于村民明知故犯的既要又要,燃气公司大可以站在道德的高点进行诉苦。
好说歹说,就是不听,所以才出此下策,公众的心理上也好接受得多。
虽然报道里没提这个问题,但是我大胆揣测应该是前者,不然这会早就拿这个来说事了。
毕竟让他们低头认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老百姓赢了吗?
今天的最新新闻里面已然写着“该村民也积极主动配合,将柴火灶拆了”。
所以燃气公司的确是没执法权,可是当地主管部门有。
燃气公司来了只能贴封条,但是后面的boss一出手,灶都积极主动地消失了。
到最后,老百姓还是输了。
老百姓使用的柴火灶几千年的历史了,如今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土灶烧柴,农民田地弄些柴草回来免费烧,天然气可以免费给百姓烧吗?
有人说过,把下雨的权力交到卖伞的手里,那就没有晴天。
呼吁所有制定有关三农政策的专家学者,下基层,去农村多看看。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