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直播间里暗示网友向其送礼物后,就能够进入微信群观看“美女表演”,诱惑网民加入涉黄微信群。近日,经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罗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依法上缴违法所得。
2023年2月初,罗某甲通过某直播平台认识了罗某乙(另案处理),得知招揽直播间网友进入罗某乙组建的微信群观看“美女表演”,就可获得提成,于是在网络直播时,暗示直播间网友向其送礼物能进入微信群观看“美女表演”,以此为罗某乙招揽观众。网友送礼物后,罗某甲主动提供微信让对方添加并收取30元,之后将对方拉进微信群。
2023年5月,罗某甲嫌每次提成仅有3元,便与罗某乙分道扬镳。他如法炮制组建微信群自行招揽网友,并招募杨某、陈某等多人参与淫秽表演。2024年3月12日,纳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阳长镇的龙某甲通过微信向他人购买淫秽视频并观看淫秽表演,案件由此浮出水面。经查明,罗某甲涉黄微信群人数达到400多人,其从中非法获利3.19万元。
纳雍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某甲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多人通过微信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淫秽表演,持续时间长、观看人数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于6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