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朋友们,你知道吗?咱们打工族的一项重要福利——住房公积金,这可是有法律保驾护航的!那么,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公积金会怎么样呢?今天,全国住房与建设舆情监测中心的住建观察员来告诉大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要知道住房公积金可是咱通往安稳小家的 “筑梦金”,关系着房租减免、房贷减负等实打实的福利。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公积金缴纳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而咱打工人,也别稀里糊涂,得把法律当 “靠山”,心里有本明白账。一旦权益受损,别忍气吞声,果断向管理中心投诉、向劳动部门求助,大胆捍卫自己的 “钱袋子”,让每一滴汗水都换来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