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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绿灯通行,她直接砸我车玻璃上了……”10月30日14时44分,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青山大队接到报警称:自己驾车行驶在包头市自由路与建设路(万青路)交叉口时,前方一辆电动车突然闯红灯,导致三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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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 空翻一圈被撞飞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车前车玻璃已经严重变形。经民警询问得知,事故发生时,谢某某骑共享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自由路与建设路(万青路)交叉口处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过路口,与小型客车驾驶人孙某某发生碰撞后,谢某某被高高顶起,在空中旋转了一圈后,撞在了汽车前挡风玻璃,而后重重摔落在地。电动车则擦着地面滑出了三、四米远又与等候信号灯的小型客车驾驶人聂某某发生碰撞。所幸,当时谢某某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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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称,因觉得当时车辆都在等待左转,没有直行的车辆,还着急回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过于自信,结果直接撞上了。事故的发生反而耽误了更长的时间。现在想想太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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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当事人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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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编辑: 李 晶 徐 波

▎文字组稿: 李 晶 徐 波

▎通 讯 员:温雅洁 王乔迪

▎责任编辑: 孟祥婧 李 丽

▎审 核: 张 瑞

▎素材来源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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