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本报从武汉市江夏区政府获悉,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公寓(东区8栋)屋面外墙漏水维修项目7·30触电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7月30日6时45分,位于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的湖北经济学院桔9栋学生公寓屋面外墙漏水维修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公寓(东区8栋)屋面外墙漏水维修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经济学院,施工单位为湖北华丰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煜立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7月30日6时30分,湖北华丰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宋某贵、杨某发(死者)、李某龙、杨某进入湖北经济学院桔9栋学生公寓顶楼,开始外墙防水涂装施工。6时45分,宋某贵多次叫喊杨某发未得到回应后,就到楼梯间西侧查看,发现杨某发躺在楼梯间与楼顶女儿墙夹角处。宋某贵立即通知李某龙、杨某停止施工,并对杨某发进行应急救援。杨某在移动杨某发的过程中,手臂碰到事故现场的热水管道,发现热水管道带电,现场人员判定杨某发发生了触电事故。宋某贵、李某龙、杨某将杨某发转移至安全区域后,立即对杨某发采取了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7时许,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并将杨某发送到医院抢救。7时30分,医院宣布杨某发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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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据事故调查报告披露,事故发生时间为7月30日6时45分,而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首次报送事故信息时间为7月30日18时,超过1小时的信息报送要求,构成事故信息迟报。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湖北经济学院桔9栋学生公寓楼顶铠装电缆内外绝缘层破损,且与钢质支撑架、供热管道铝箔包覆直接接触,导致三角钢支架、供热管道铝箔包覆带电。杨某发在带电设施周边作业过程中,右手不慎接触带电的供热管道铝箔包覆,身体其他部位与防雷接地装置接触,电流流经人体形成回路,是此次触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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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还指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湖北经济学院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湖北华丰冶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湖北煜立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等多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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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监管缺失等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提出了处理意见。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建议对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某、黄某超、艾某刚、马某等实施行政处罚;建议对桂某、陈某、徐某、牛某涛、何某清、黄某良、王某等7名人员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湖北经济学院的3名人员在履职尽责方面的问题,建议由湖北经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张汉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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