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早的刑罚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那时候负责审判的人是皋陶,故此他也被称为中国的司法鼻祖,而当时用来判罪的工具,竟然是一只公羊,将羊关在圈里,原告被告各站一边,羊往哪边冲哪边就是该受处罚的人。之后古人对刑罚做出了更多的细分,也衍生出了许多种刑罚手段,一开始的刑罚都十分残酷,动不动就割鼻子或者割耳朵的。
刑罚发展到最后,整体趋势是越来越轻,出现了鞭打、关监狱等刑罚措施,然而对于古代人来说最可怕的刑罚,便是诛九族,其次便是死刑还有流放,那时候罪大恶极的人常常要被凌迟处死,这种死法实在是太残忍,如果犯的是造反罪,凌迟和诛族是跑都不跑不掉的刑罚,明朝和清朝的凌迟案例最多,袁崇焕和石达开都是被凌迟处死的。
大家或许很难理解,为何流放和死刑是同一级别的刑罚,而且大多数被判处流放的人,宁愿受死也不愿被流放,主要原因便是古人讲究落叶归根,对家乡故土的思恋远超现代人的想象,而且能被判处流放刑罚的人,大多都是政治犯,或者讲都是读书人,在朝堂上不得势的文官。诛杀文官自古以来都是帝王不愿意干的事,毕竟得罪了文人,就别想要好名声了。
虽然不能轻易杀文人,但是也不能让文人太过舒服不是,故此就发明了流放的刑罚,屈原便是流放犯的典型代表,因为受到贵族的排挤,屈原先后被流放至汉北和沅湘流域,在此过程中,从屈原的文字中便可看出,当时的他的内心究竟有多煎熬,像这样的被流放的文人还有韩愈、苏轼、李德裕等人。
一般流放地都是人烟罕至的地方,比如今天的海南、广东等地,都是古代最常用的流放地,古人一旦被罚流放到这些地方,便意味着此生再难回故土了,有些人甚至都扛不住如此远的行程,便病死途中了,尸骨遗落他乡。虽然说古人非常怕流放,但对现代人来说,能被流放到海南,简直就是享受,远离城市的喧嚣,到一处世外桃源生活,是多少人的梦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