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选表彰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经主办单位严格审查,共确定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99名,其中,“助人为乐”类63名,“见义勇为”类58名,“诚实守信”类59名,“敬业奉献”类65名,“孝老爱亲”类54名。
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了公示启事和候选人事迹。其中,桂林2人入选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他们分别是:李凌志、曹艳群。
向他们致敬!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
226 李凌志
李凌志,男,汉族,1999年6月生,中共党员,桂林技师学院旅游商务系教师兼任学生管理科干事。
李凌志奋不顾身保护公共财物,成功阻止犯罪行为,英勇负伤;路遇交通事故,及时伸出援手,救护昏迷群众,书写了新时代“青春之歌”。
李凌志考入桂林旅游学院后,于2018年光荣参军,2020年退役复学。2021年8月17日凌晨,李凌志在家中隐约听到窗外传来阵阵异响,透过窗户发现一男子正站在木梯上,拿着工具盗窃路边的电缆。他迅速跑到屋外,大声呵斥木梯上的男子。待男子下木梯后,李凌志便上前抓住其衣服,立即拿出手机报警。男子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奋力反抗,李凌志躲闪不及,脸上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直流。男子挥舞着凶器趁机挣脱控制,迅速逃离。李凌志被群众送往医院救治,他的脸部、脖子处被严重划伤,最长伤口近14厘米,深0.3至0.5厘米,缝了30余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几天后,警方将嫌疑人缉拿归案。
这不是李凌志第一次见义勇为。2021年4月7日晚,李凌志在实习下班途中发现一辆电动车撞在护栏上,当事人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他凭着在部队学到的急救常识对当事人施救,为120急救争取了时间。2022年1月27日,他在广西桂林市翠竹路段遇到一名男子因车祸昏迷,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将其送往医院。
李凌志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
458 曹艳群
曹艳群,女,瑶族,1985年2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曹艳群扎根偏远山区检察办案一线,创造了所办1048个案件无瑕疵、零差错的优秀业绩,被同事们称为“拼命三娘”。2021年12月15日,她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因公牺牲,年仅36岁。
2008年,曹艳群放弃到大城市学习深造的机会,回到家乡资源县成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她经常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办案数量“常年位列榜首”,第一个孩子临产前一天,还远在桂林出庭办案。2017年,在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她敏锐地发现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她顾不上身怀六甲,反复翻阅思考案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她还时常为家庭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付路费、购买食物,帮忙办理转学和减免借读费等事宜。
2020年,资源县梅溪镇发生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因证据缺乏,嫌疑人始终不认罪,公安部门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时,身怀二胎的曹艳群依然和同事们一起熬夜审查,调解成功后又马上投身另一起刑事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为找到关键证人核实,她连夜驱车到梅溪镇一偏远地区做笔录,连续开展高负荷工作。
2021年,刚休完产假的曹艳群,主动请缨承办胡某虎信访积案,她与同事驱车2000多公里到湖南、广东等地寻找关键证人。数月下来,她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写下110多页的审查报告。搜集到大量详实的证据后,她邀约双方当事人、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律师,组织检察公开听证会,还原案件真相,深入释法说理,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同年12月15日,曹艳群在查办张某胜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殉职。
曹艳群被追授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资料来源:中国文明网、广西日报
值班编辑:蒋雯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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