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上头电子烟”?
很快就可以见到阎王咯!
所谓“上头电子烟”
就是不法分子把
依托咪酯、美托咪酯
丙帕酯、异丙帕酯
替来他明等物质
添加进电子烟的烟油中所制成的
用于吸食或诱骗他人吸食
请看科普视频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国家列管。所谓列管,就意味着这些物质(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这些成分的药品制剂除外)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毒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在此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特别是青少年朋友们
吸食“上头电子烟”等同于吸毒!
贩卖“上头电子烟”等同于贩毒!
坚决远离“上头电子烟”
守护自身健康和美好生活!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江门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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