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东新泰市发布一则通报,引发网友关注,网友们表示震惊,直呼刷新了三观。
通报称,不久前网传一女孩被性侵,当地组织联合调查组,查明了情况。原来,今年5月,12岁女孩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17岁男孩,双方成为男女朋友,发生了关系,现在12岁女孩感染HPV,其男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当地已组织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开展关爱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追责。(源自澎湃新闻)
追责,追谁的责任?
发生这样让人震惊的事,无非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都有责任。
两人有没有进过宾馆KTV,查过了身份证没有,发现12岁女孩进,向当地派出所报告过没有?社会上的宾馆和KTV等娱乐场所,无非是承担这些责任。
当然,还有社区干部,因为未成年人属地有管理责任,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社区开展了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区分管未保工作的干部要承担责任。而且,就算有证据证明开展了相关工作,还是逃不掉追责。
再看学校,12岁女孩通常是读小学六年级,17岁男孩通常是读高中二年级。相关两所学校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学校开设了性教育课程,反性侵班队会,如果两人中有人是留守学生,校方还要提供包保责任老师,以及包保责任老师做了哪些教育提醒工作的证据,否则,包保老师,学校德育主任,分管未保工作的副校长,甚至是校长,都要被追责。
其实最大的责方是家长。双方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责任确保孩子在网络社交、情感关系以及性教育方面得到正确的引导和保护。在这起事件中,12岁的女孩和17岁的男孩都未能得到充分的家庭教育和监护,导致他们陷入了不良的关系,甚至发生了性关系。这反映出双方父母在家庭教育、监管和沟通方面存在明显的疏漏。
很简单,手机等上网条件是家长提供的,关于正确使用网络,无论中小学都有相关的课程,中小学有手机管理制度,学生不可能在校内使用手机等上网。学生只有在家才有机会上网,家长缺失监督。
谈朋友时间,上学期间,高中生和小学生都没有办法出校门;二人能见面只有放假或回家的时间,这个时间段属于家长监管的,家长缺失监管。
家长疏于监管和教育,是责任最大的人。
很遗憾,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学校、老师、社区干部、宾馆KTV业主都有可能被追责,反而作为最大的责任者,双方的父母。不会有任何人去追责。
最该追责的人没有人去追责,反而责任较轻的相关人员会受到重处,这就是当前未保工作的困境:家长不着急,学校老师和社区干部着急。家长着急什么?反正孩子出事了也处罚不到自己,孩子都是未成年人。
就像暑期的防溺水,学校老师和社区干部一天到晚到处巡塘巡河,老师和社区天天发提醒,提醒家长照看好自己的孩子,结果家长没有照看好孩子,孩子溺水了,抬到学校门口去找学校的责任。
把家长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了,家长反而认为这就是学校和社区的事。这就是当前各项管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
为今之计,要想提高家长的觉悟,让家长真正认识到自己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就要真正厘清责任,不要越庖代厨。社区做了未保工作,学校落实了相关未保工作。就不要为了追责而强行处罚社区干部和学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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