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听说老公拿老婆的钱养情人,没听说过老公拿情人的钱养老婆的!
男子竟然用情人的银行卡给妻子转账13万用于家庭开支,这剧情连电视剧编剧都写不出来!
说这男人不是好男人吧,他还知道给妻子打钱,你说他是好男人吧,他又出轨!
情人得知自己的钱竟然被情人拿去养老婆,一怒之下就把男子的原配告了,要求男子原配把13万还回来,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输了这场官司。
都说男人出
(案件来源: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
案件经过:
这天在重庆工作的李女士又收到了丈夫王某的转账,心情非常好,她把孩子送去学校好就不匆忙地赶回了家,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哼着曲子:
“老公赚钱,老婆花,老婆你辛苦了;你要累了就解解乏,泡个脚洗个桑拿。。。”
李女士之所以这么开心,那是因为丈夫王某这一年来不但升了职,还加了薪,往家里拿回来的钱也比以往翻了一番,李女士最为骄傲的就是自己嫁了一个好丈夫,他不但工作努力,还很疼老婆孩子,她觉得不管日子有多辛苦,只要一家子心往一处挤,力往一处拧,好日子就会越来越近。
都说男人的钱花在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李女士是很相信这一点的,丈夫每个月都把工资上缴,经济拿脉都被她拿捏了,他的心自然就在家里了,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就在她哼着歌的时候,接到了快递员的电话,她没想到自己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自己就一家庭主妇,大家不出的,还能惹上什么官司?
传票上面清清楚楚显示被告就是自己,而告她的是一名女子刘某,而告她的原由却让李女士的脸色逐渐阴沉,随即愤怒地把传票撕成了两半。
丈夫晚上下班刚进门就感觉气氛不对,看到妻子坐在客厅阴沉着脸怒视着他,桌子上摆着一份撕成两半的文件,这时李女士忍住怒火指着那文件对王某说:“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这13万怎么回事?谁给你的?”
王某才发现那是一份法院传票,妻子被告了,再看被告的原因,王某顿时慌张,同时尴尬地无地自容,根本就不敢再看妻子一眼,嘴巴也变得不利索,他根本就无法解释清楚自己干的事情。
但是事情的发展他根本就控制不了,还没等他说话李女士的电话却响了起来,李女士刚接通电话,一个愤怒的女人声音就炸开了锅,痛骂李女士不要脸,竟然为了钱让老公卖身,如果不把那13万还给她,就法院见,曝光此事。
事情已经无法隐瞒,王某才不得不向妻子坦白,电话中的女人,法院传票上的原告就是他的情人刘某。
他这一年来给妻子李某转账13万元就是用刘某给他的银行卡转的,他之所以说是用刘某的银行卡转的,而不是直接说就是刘某的钱,那是实在没脸承认自己吃了刘某的“软饭”,他向妻子撒了一年的谎,说是自己涨工资了。
其实他是利用女子刘某对自己的好感,和刘某发展成情人关系,两人秘密同居在一起,刘某根本抵抗不了王某的甜言蜜语,对他是非常地信任,她相信王某对自己是真心的,她甚至直接把一张银行卡给王某消费,反正她比王某能赚,她幻想着王某为了自己会和结发妻子离婚的。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王某背着她拿自己的银行卡每个月给老婆转账,要不是她无意中发现王某给妻子转账后还恩爱一番的对话,她都一直蒙在鼓里。
为了此事她与王某大闹了一场,王某再如何解释刘某也不再相信王某说的话,这刘某一旦理性起来就精明得让王某无计可施,他只好央求刘某别把事情闹大,这时刘某也看清了王某的真实目的,王某与她在一起无非就是图着她的钱来的,哪里是什么爱情呀,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王某无耻到用她的钱来养自己的家!
这不是把自己当傻子吗?她愤怒之下要王某立马把一共从她卡里转出去的13万还回来,但是王某并不想着还,这吞进肚子里的钱还往外吐出来,真的不舍得,他开始软硬兼施要赖掉这笔钱。
刘某称要是王某不还钱,她就找王某的妻子要去,王某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干,毕竟刘某也是在破坏他人婚姻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她也不会为了这点钱而不顾自己的脸面,再说她其实也不差这点钱,王某认为自己很了解刘某,认为捏住了刘某的命脉。
但是他哪里知道刘某才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的,看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一不做二不休都懒得废话,竟然一纸诉状把王某的妻子李女士告了,起诉李女士“因不当得利”,非法占有了自己13万元整。
李女士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脸色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她现在都不知道如何评价自己的丈夫,你说他到底是为了养家而出轨,还是出轨的时候临时起意顺便在对方身上薅羊毛?
但是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种事情她都无法接受,当丈夫小心翼翼地跟她提出,要不就把钱还回去算了,毕竟这事见不得光。
李女士一听,顿时炸了:“你还知道见不得光!这事你自己搞出来的,你自己解决,这钱我只是从你手上拿的,我没有从别人手上拿,想拿回去,没门!”
李女士也不是一个轻易让人欺负的人,她愤怒丈夫的不忠,更恨那个明知道自己的丈夫有家室还故意破坏她婚姻的刘某,破坏她的婚姻,竟然还欺负到家里来了,这口气哪里咽得下去。
就为了出这口气,法庭见就法庭见吧!
随后刘某与王某的妻子李女士最终因为此事在法庭上针锋相对,那么法院最终会做出怎么样的判决,李女士是否要返还刘某13万元呢?
第一,刘某控告李女士因“不当得利”占有了她13万元,提出李女士需返还13万元及利息的诉求。
不当得利定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的构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所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即其所得方式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第二,一方所得利益造成另外一方利益受损,即一方的利益获取是通过损坏另一方利益得来,一方利益所得与另一方利益受损是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刘某认为,自己把银行卡给到王某使用,王某却把账户里的钱转给了其妻子李女士,此行为并未得到本人的同意,因此王某转账给其妻子李女士远全是在违背自己的意愿的情况下进行,作为财产的所有人,有权追回这笔钱款。
换言之,这笔钱款的所有权是在刘某手中,只有得到本人的同意,其他人方有权利使用,但李女士并未得到刘某的同意而占有了这笔钱,刘某的利益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视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第二,针对刘某的控诉,李女士却认为,她拿到的钱款并不是刘某的,至于丈夫的钱怎么赚来的,她根本不需要去过问。
李女士认为,王某作为自己的丈夫,每个月工资上缴合法合情,钱又不是偷来的,抢来的,作为妻子,有权利保管这笔钱款,这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怎么就是不当得利了呢?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妻子当然有权过能合法的手段去了解丈夫的财产,但是并不能通过非法手段侵犯个人隐私。
换言之,李女士有权了解丈夫的财产来源,但是没有法律义务去了解丈夫的财产来源。
李女士的辩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同时法院作出以下的结论:
第一,作为一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道把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会存在财产损失的风险情况,执意把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这是一种“自甘风险”的行为,因此财物的损失刘某应当自行承担。
第二,刘某在明知道王某是有婚姻家庭的情况之下,依然与王某同居发展成情人有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明确指出,所有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刘某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既违法,又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其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那么在这前提之下所产生的经济往来,当然也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刘某起诉刘女士不得当利,需要刘女士返还她13万元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这一判决让刘某气炸了,但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法律站在她这一边,那就完全违背了法律的本质,违反了民意,那还叫法律吗?
来看看网民是如何评价此事的,这些评论极具讽刺:
网友A们:有见过啃老的,有啃孩子的,第一次听说啃小三的,这个男人还不算坏,还想着把小三的钱往家里拿。
但是要记得一点,实在没办法的话,以防万一,还是要嘱咐一下自己家的男人,外出玩耍可以,但要记得把钱拿回家。
真不知道这样的男人算好还是坏,好难评价!
网友B们:这个男人不是找情人,他是去工作挣钱的。
那么,你敢让你家男人做这样的工作吗?哈哈。
网友C们:要是我成为这样的老婆,做梦都会笑醒,真希望上天能赐给我一个这样的老公,工作挣钱才是老公发挥最大价值的事情。
但是,还是那句话,管不了下半身的男人,你真的会相信他能一直都能为这个家挣钱吗?这种风险换成哪个女人都不敢去尝试吧?
总之,不正当得到的东西,总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加倍地失去的。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