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在处理一起出租车投诉时,碰到林女士反映其家人在搭乘出租车出行后显示车费不合理,执法人员随即介入调查,之后,事情却发生了反转。
电话中,市民林女士表示,其女儿于11月15日23时左右从厦门北站乘坐出租车前往翔安区金山小学,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收入运费80元,林女士表示不合理,表示平时打车只需20元,并投诉出租车司机没有通过计价器打表计费。
然而执法人员调查后,却发现林女士着实冤枉了出租车司机,该车行驶里程从厦门北站到翔安区金山小学为23.7公里,出租车打表计费不可能只需20元。
经查,该趟行程乘客上车告知司机目的地后开始打表计费,并且司机全程按照导航行驶,最终出租车计费84.9元,出租车司机仅收取乘客80元运费,该趟行程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之后,执法人员也将调查结果和出租车的计费规则向林女士做了介绍,成功化解了这起误会。
近来,不少市民出行时,误将网约车预估价等同于出租车车费,导致乘坐出租车最终车费有出入,进而对出租车计费有异议产生投诉。
据执法人员介绍:我市出租车计费规则根据时段划分。
每日5时至23时起步价为3公里内计费10元,3至8公里每公里计费2元,单程超过8公里部分每公里3元;
23时至第二日5时将自动加收20%的夜间补贴,即起步价为3公里内计费12元,3至8公里每公里计费2.4元,单程超过8公里部分每公里3.6元。
同时,当出租车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将计等候费,每5分钟计收1公里里程运费。
此外,需提醒乘客朋友们的:
出租车计费规则与网约车计费规则并不相同,用网约车计费去估算出租车车费,往往会产生较大误差。
乘客朋友也可以根据行程进行估算出租车运费,与网约车预估价进行对比,根据需求选择乘坐出租车或是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