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基金筹集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保障水平,2024年5月,我县出台了《崇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原则和资金来源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在龙勾乡大岸村、文英乡水头村、思顺乡齐云山村开展了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累计集体补助人数872人,补助金额1.422万元。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人数达650人,资助金额1275.16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广,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通过集体补助的方式,激励群众早参保、早缴费、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社会资助等多元化筹资渠道,让我县广大城乡居民年老后的生活更有保障。
会上,县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孙裕珺 卓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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