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陈烛光 2024-12-16 10:28:07
近日信网报道《玉兰璟园不交物业费不让验房 主管部门已要求其整改》,物业要求业主提前预交一年物业费才能验房,经城市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入后才得到整改。
报道中该小区物业费定价标价为3.02元/平方米/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定价虽符合标准,收取方式却存在违规,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第十五条规定,经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若双方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物业公司通过阻碍业主验房强收物业费的做法已经违反相关法规,最终在城阳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的协调下,物业方才同意业主正常收房验房。物业公司在服务前期应当开个好头,给业主留下好印象,为长久合作做好打算,避免还没交房就先“结下梁子”。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发生矛盾屡见不鲜,今年西海岸新区融创都会中心一业主房屋保质期内漏水,物业和开发商相互推诿;城阳区绿地国科兰亭郡常闭式防火门常开;崂山一小区道路垃圾成堆,3.8元物业费遭质疑……关于物业的负面消息,在网上引起不少业主共鸣,稍好一些的物业在遇到问题时会采取一些补救行动,或者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能够进行整改,态度差些物业直接不作为,甚至“硬刚”业主,如此一来导致口碑和风评下降,最终被业委会通过投票方式替换掉,整个过程业主跟着遭罪,物业被更换,名声也坏了,可谓双输。
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质疑通常在于收费和服务质量不匹配,物业贵需要有与之相对应体贴到位的管家服务,只提供基础服务则需用较低的价格来打动业主,以高端服务为噱头割一波韭菜,后期摆烂的管理服务态度不可取,唯有扎根小区,做好口碑的物业才能在市场中更长久的生存下去。
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作为民生大事,通过建立智慧物业平台加强管理,小区可以线上投票方式更换物业公司,李沧区浮山路街道一小区在换新物业后迎来新的变化,从小区围墙倒塌、大门破损到为业主发放500元红包,钱虽不多,却大大提高了业主的幸福感。进入小区大门,一整面墙都是物业的公开信息,上个月物业干的事和这个月要干什么,一目了然。智慧物业平台能够更好的监督物业,在投票管理、信息公开上也带来了极大便利性。
新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9月上线,通过建立业委会、共有资金账户、新增处罚条款等约束物业公司行为,对于物业通过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催收物业费行为做出明确处罚规定。物业办事还需有始有终,争取长久合作,业主也要明确自己的权利,遇到不平等待遇,及时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信网评论员 孙宝震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