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扣了40元!丁先生发现自己被“自动续费”了,刚收到扣费通知时,他并不清楚自己为啥被扣费,经过一番查询才反应过来,原来是之前购买的一款追剧软件。小丁向我们反映:“这个软件的会员原价40元一个月,连续包月只要25元一个月,但是次月会自动续费。当时看到自动续费可以随时关闭,为了便宜15元就开通了连续包月。开通了会员后就想关闭自动续费,但找了半天没找到关闭的地方,就想用一段时间等快到期了再说,直到突然收到被扣费的通知才想起来,忘关自动续费了。”
有不少消费者也反映了自动续费的困扰,如默认勾选自动续费、用优惠诱惑续费但无法取消以及自动续费到期扣费没有提醒等。自动续费的机制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况下被持续扣费。
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款针对此问题作出相关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条例》明确了如果经营者采用自动续费的方式提供服务,要以显著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使其能够在充分享有知情权的情况下进行续费选择。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因为优惠价格选择“自动续费”,但是到续费日期前,有些平台并不会进行提醒,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条例》对自动续费服务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能推动平台付费服务更加规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