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不救助不报警

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者必将付出

更为沉重的代价

2024年12月15日14时47分许,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三十里铺中队民辅警巡逻至宝塔区柳林镇小南沟路段时,发现铁路涵道下坡道路路边有人员受伤疑似事故逃逸现场,民辅警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并得知三轮摩托车撞人后逃逸,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三十里铺中队立即进行紧急部署,出动警力10余人、警车3辆,兵分三路,事故现场勘查、附近监控调取、发布协查通报、沿途追逃等多方位开展追逃工作。于16时18分许,在延安市宝塔区圣地大道武警支队门前将嫌疑人任某某及涉案车辆现场查获。目前,肇事驾驶人任某某已被依法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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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公安交警二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牢固树立守法意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停车报警,积极救助伤者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驾驶人驾驶车辆肇事后,切记不要逃逸,否则将造成严重危害——

(1)加重交通肇事后果。如果肇事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容易致残或致死,加重事故后果。

(2)处罚加重。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量刑较轻,如果肇事后逃逸,犯罪性质则变为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量刑是3~7年有期徒刑。

(3)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保护,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会严重干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