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艺术发展到极精微的境界,都逼近于音乐。 张怀瓘说书法是“无声之音”,孙过庭说书法“象八音之迭起”,沈尹默说书法“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都是说书法的音乐性问题。 书法本来是视觉的文字形象,但在书法家笔下,文字的点画线条似乎具有了美妙的声音节奏,它的审美效果和音乐相通,是无声的音乐。
孙过庭《书谱》(局部)
卫夫人说:“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袁昂说:“皇象书如歌声绕梁,琴人舍徽。”索靖说:“骋辞放手,雨行冰散,高音翰厉,溢越流漫。”虞世南说:“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杜甫用“锵锵鸣玉动”来形容张旭草书清越响亮的音韵节律感。唐人形容怀素的草书是“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 “下笔长为骤雨声” “金盘乱撒水晶珠” “壁上飕飕风雨飞”,来描述欣赏怀素草书带来的繁弦急管、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音乐美感。项穆也说:”心与笔俱专,月继年不厌。譬之抚弦在琴,妙音随指而发;省括在弩,逸矢应鹄而飞。”程瑶田说:“一字之结体,若八音之相宜,皦如也,亦绎如也。” “皦如”言清晰分明,“绎如”言相续不绝,既讲音乐,也讲书法。书法的欣赏与创作,本来是属于视觉的,却能引起人们听觉的享受,这种现象在文艺心理学看来属于“通感”,即各种经验的触类旁通。因为相互联系着的客观事物,反映到大脑里去,所形成的心理感受也是相互联系的。这种官能的彼此打通,钱锺书称之为“体异性通”。
北宋书法家雷简夫有一段话,就把声音和视觉的官能打通在书法家身上的体验作了真实的记录,他说:“近刺雅州,昼卧郡阁,因闻平羌江瀑涨声,想其波涛番番迅駃掀搕高下、蹙逐奔去之状,无物可寄其情,遽起作书,则心中之想尽出笔下矣。”江水潮涨,波涛翻滚,高下起落,闻其声而想其状,想其状而动其情,情动而笔落,笔落而声起,在这时,涛声、水势、笔墨、人心,浑然成为一体,以笔墨的淋漓奏出江水的华章。
姜夔曾说:“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能在静止的点画形迹中看到振动的节奏感,变静为动,感受到节奏,想象当时书写时的情态,静止点画形迹的节奏与观者心理节奏合拍,从而使书写时的节奏在欣赏者的心里被唤起了。沈尹默也说:“不论石刻或是墨迹,它表现于外的,总是静的形势,而其所以能成就这种形势,却是动作的结果。动的势,今只静静地留在静形中。要使静者复动,就得通过耽玩者想象体会的活动,方能期望它再现在眼前。于是,在既定的形中,就会看到活泼地往来不定的势。在这一瞬间,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会感到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凡具有生命的字,都有这种魔力,使你愈看愈活。”
书法的音乐性,表现在节奏上。书法在线条的流走中具有一种音乐性的节奏,因而具有时间性艺术的特征。由点线墨韵谱写的中国书法,与由团块和色彩谱成的西方艺术,趣味是大不相同的。点线交织的中国书法,气韵生动,其精神简淡幽深,表现出超妙的神韵意趣,传达出中华民族的宇宙精神、生命意识和审美理想。不过,点画振动的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并非由耳朵听到的真实的声音,而恰似从人胸中响出的一样,它是一种“内感的音响”。这种美,与人的性格和性情关系甚大。康有为说:“能移人情,乃为书之至极。”书法的节奏韵律,是来自于书法家的情感和心理变化。元代陈绎曾说:”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
字的用笔和形体特征的差异,与书法家内在情感的节奏和韵律密切相关。关于中国书画中线条和情感之间的联系,吕凤子曾有一段话,他说: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快感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湿、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圭角的。凡属表示不愉快感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斫,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
在书法中,观者常常会因为眼睛追随优美流畅变化的线条感到愉悦,在欣赏连绵的行草书时尤其如此。由于人的模仿本能,在欣赏流畅变动的线条时,我们会不自觉地去模仿它的节奏,而模仿的难易和意志是否受挫直接相关。线条的节奏能引起我们驾轻就熟、纵横如意的感觉,我们就会感到自己的意志得到肯定,就会喜欢;而使我们的意志遭到挫折,就会不喜欢。我们看到秀美流畅的线条感到舒畅,看到拙劣不规则的线条觉得不快。人在对节奏的模仿中,精力的节省让人获得愉悦,注意力的消耗会引起厌倦。但是,如果总是恰如所料,总是预期皆中,心力又容易无所注意而同样会使人感到厌倦。所以,这时又要有并非如预期所料的,来提醒精神,产生变化。
书法具有音乐性,但书法和音乐毕竟不同。书法不是通过声音,而是通过可视的点画结构的造型来表现情感的节奏性。同时,书法兼有造型艺术的特点,同绘画、建筑等有密切联系。或者说,书法是借助于中国汉字的点画结构美的造型,来表现人的情感的艺术,它兼有造型性的美和音乐性的美。它是一种音乐性的造型,也是一种造型性的音乐。
书法所表达的造型,不是具象的,而是抽象的,是抽取各种现实事物的形象之后“裁成一相”的象。书法表达的情感,也不是具体的喜怒哀乐的情感,而是一种比较抽象的、概括的情感体验。书法一方面是创作者有意识、无意识的内心秩序和心灵律动的全部展露;另一方面,又与山水崖谷、鸟兽虫鱼等“可喜可愕”的天地万象之变以及“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的宇宙普遍形式和规律同构。
山势海涛,树影林声,拨动了书法家的心弦,大山大海便成为壮阔心灵的挥运,无限的云空便是书写的纸张。心中有了山河的伟丽,造化的雄奇,便使你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就像狂涛拍打着岸礁,就像遏制不住的飓风,如椽巨笔写出造化的神奇,这才是大手笔,伟大的书法天才常常在大自然伟力的催发下诞生。李泽厚说得好:“书法所表现所传达的,正是这种人与自然、情绪与感受、内在心理秩序结构与外在宇宙(包括社会)秩序结构直接相碰撞、相斗争、相调节、相协奏的伟大生命之歌。它远远超出了任何模拟或借助具体物象、具体场景和人物所可能表现和再现的内容、题材和范围,它直接地作用于人的整个心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身(从指腕神经到气质性格)心(从情感到思想)的各个方面。”
苏轼曾有《琴诗》云:“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琴就是纸,指就是笔,一张纸,一支笔,书法家在纸上弹出了美妙的弦音。这时的汉字,已不再是文字,也不是图画,而是从书法家深心中流淌出来的旋律和乐章。音乐借助的是音符,书法借助的是点画线条,在它们的视听形象里,都蕴含了玄远而难以捉摸的生命旋律。
苏轼《李太白仙诗帖》
书法家作书,触纸成墨,就像弹琴触键作声,当人们面对着笔走龙蛇的狂草线条,发出了啧啧的赞叹声。这时,他们并不是把书法作为语言的符号来认识,因为并不是书写的文字内容感染了观众,而在于那转瞬即逝的心灵的微妙体验,在于书法家留在纸上的美妙弦音。长书短章,信札条幅,便是一段段美妙的音乐。只不过,那乐曲的旋律,音节的悠扬,不是从听觉中去滋润人们的心灵,而是在双目中使人们获得精神的陶冶。
弹出无声纸上音,在书法家的笔下,时而跳荡,时而曼妙,时而激越,时而悠扬,这音律不同的心曲,交织成中国书法历史长廊里深情的回响,成为历史的弦音。中国的书法,就像是一首古老而又年轻的歌,千百年来,久久地在我们民族审美心灵的深处,回荡……
原载《书法》杂志2023年第12期
作者简介:崔树强,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书法美学、书法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