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宣化店法庭联合宣化店人民政府调解了一起林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促成两兄弟握手言和,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由来
原告董某甲与被告董某乙系血浓于水的同胞亲兄弟,已过古稀之年,两家林地相邻,但界线不清,出现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兄弟关系多年不和。原告董某甲认为被告董某乙霸占其林地,在自己林地范围内种植油茶树苗。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害并返还林地。原告董某甲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次因证据不足,主动撤诉,补充证据后,于2024年12月3日再次以相同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两次诉讼,宣化店镇政府党委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并积极协调纠纷。
纠纷“就地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未能达成和解。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民生纠纷,及时联系当地政府,和原、被告所在的村委会,从源头梳理,理清案件经过,找出难点、堵点,确定了化解矛盾的思路和方向。原计划12月12日下午在宣化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中午,承办法官和宣化店镇政府副镇长高晓锋一道前往林地纠纷现场勘察测量,确定涉案林地的四至范围,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从情理、法理、公序良俗等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以亲情为重,各退一步。最终,在宣化店法庭和宣化店人民政府的见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多年林地纠纷在开庭之前得以顺利化解
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 宣化店法庭 图片:秦金鑫 编辑:金 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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