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公告》。据介绍,广西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给予在广西区内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用完即止。上述补贴政策将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助力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消费。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每套1万元给予补贴
根据上述公告,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补贴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补贴名额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截止。
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按每套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总套数为2万套。每位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每套符合补贴条件的住宅最多可享受1次补贴。
补贴对象
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2月13日起开始申请,申请方式:
(一)在云闪付APP上进行线上申请,购房人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8:00起,申请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同时,补贴名额使用完毕后将不能再进行申请。
(二)购房补贴由购房人通过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申请,不允许委托或代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包括:
1. 购房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
2. 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I类账户)带卡号面照片;
3. 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无需提交商品房销售合同);
4.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四)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此外,公告提出,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各市、县(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市、县(市)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在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同步推送短信提醒。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退回,购房人需重新修改和提交申请材料。
公告提醒,享受补贴的房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寓、商铺、车位等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悦北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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