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发帖称,厦门某学校,俩女生打架,大一的很嚣张,把大四的打的快瘫痪了!学校发了“一行半”公告,称“配合”调查,撇的真干净!两个学生的矛盾,处理是公安,学校干嘛吃的?
无非两种情况,一是打人的大一女生真有精神病,怎么进的学校?学校对这种特殊群体不会特殊安排吗?二是这女的没有精神病,如此嚣张,打打杀杀,往别人屋里扔死壁虎,“问题学生”妥妥的,辅导员、学校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12月12日,网传福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女生宿舍发生一起打人事件,一位大四女生被殴打受伤需要植入钢钉坐轮椅,并有瘫痪风险。一段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显示,打人女生抓住另一女生的头发,情绪激动,大声喊叫。
事后,被打“大四学姐”发帖求助。在得知这名“大四学姐”的遭遇后,不少在校学生、网友发帖声援该女生。随后,该女生发帖称,“真的非常感谢大家正义之心和热情帮助,让我的维权有了很大的转机。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积极处理。”
12月13日,有媒体致电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学校方面已经回应,执法机构也已介入。
目前,疑似当事人回应:不再维权!截至发稿时,受害人清空了所有求助信息。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各抒己见。
有网友认为,作为学校来讲的话,如果确认这名大一学生患有躁郁症的话,应该安排这位学生退学或者休学。至于伤害这一部分的话,如果是因为生病的原因,应该安排民事赔偿。
有网友分析,大家不要过度解读,不再维权,说明已经谈妥了,而且赔偿很可观。被威胁不敢维权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被打那么惨,打不了一死了,也没啥可怕的了,何况已经上热搜了。
有网友评论,主要是大一的打人,大四的因“还手就是互殴”而不敢还手。可能最后经学校劝导受害者原凉施暴者!
有网友指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机构,交给公安,各司其职。
有网友表示,为啥不还手,互殴也比纯挨打强,现在老师就是这样教孩子的,孩子被打就是不许还手。
有网友感慨,都大四了,还用在乎学校态度吗?直接报警,按照法律办事,然后拒绝被告赔偿,申请民事赔偿即可。
- 而就在事件被曝光之前,该涉事受害女生曾发帖求助。
树洞嘉庚树洞菌248
吐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树洞现在是凌晨两点,因为浑身的疼痛以及不下三次的反复呕吐,让我无法入睡,不由得感慨,原来还没毕业,作为一名大四学子还没踏出校园就被上了一课,好像必须认清自己孤立无援的现实,认清这无妄之灾的,只能自我调侃自认倒霉。一个人离家几千公里,被打那一刻是懵的,被打过后的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一旁,内心只有恐惧和保命,他们劝我说人家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家里比较宠爱,让我理解,我只是看着事发后乌丫丫群对方的辅导员,家属,警察围着哭闹尖叫的对方耐心安抚的时候,其实我很无措,我甚至手心在流血,头也刚被对方用脚踩踢了好几下,肚子也在被狂踹后缓过劲疼痛到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顾及自己的那个伤口,竟然没有能为公平发声。我是相信正义公平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一直恶意引导逼迫我说出是互殴,说我还手。面对这个无妄之灾,我毫无还手之力,只能蹲下挨打,到头来我不明白怎么就变成我要打人我要杀人了呢?我确实不会流泪,但是心在滴血,我自己独自一人站在哪里,很无措,孤立无援,对面对方家属到场给足的底气还是,警察的不闻不问,或者校方害怕的影响,我都不敢发声。我沉默,等来的是陌生人的包扎伤口,自己风尘仆仆赶来的好友,两人狼狈的一瘸一拐走到了医院,伤情的严重程度是我没办法承担的,整个头部被摔打到大脑前额组织液渗出,腰部也是出现了神经损伤,我无法思考也无法站立,麻木地想要给自己救命,刚躺下,就立马听到医院大厅赶来的熟悉的尖叫还有一群人的。
从该受害女生的发言来看,这起事件不仅让她身体遭遇巨大的伤害,而且还承受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因为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害关系,似乎自己倒成了“始作俑者”。
从这起事件的结果来看,其实不要说维不维权的问题,现在不仅仅是个人不维权的问题,而且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案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当然,如果打人者本身有精神疾病,那也是警方确认后再做出结论,由当地的检察机关和公安说了算。
如今,当地公安已经介入调查,相信离事实真相就不远了。也相信当地会给公众一个回应,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