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我市出台《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固化“书香揭阳”品牌建设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相关体制机制,更好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
《条例》于2024年9月20日在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8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条例》包含总则、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全民阅读推广服务、全民阅读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内容。其中,“总则”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多方参与等内容作出规定。“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对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总体要求及图书馆服务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另外,在“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中,《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应当依托各种载体建立专业的阅读推广人队伍,并加强阅读推广人的组织选拔和知识技能培训;公共图书馆应当经常性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鼓励和引导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方式;将未成年人阅读作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重点,根据不同学历阶段学生的学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阅读促进活动;鼓励、支持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等在寒暑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引导志愿者等为24小时智慧书房、24小时泊书吧等提供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