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复垦指标公开交易公告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工作指引》、《关于印发茂名市县级拆旧复垦指标交易规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现以网上公开方式交易复垦指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待售指标基本情况:
本期拟出售复垦指标共计 287.7851亩。申请情况如下:
二、购买资格
县(区)级人民政府是行政区域内拆旧复垦指标的购买主体,具体工作可由同级的自然资源局或者土地储备部门实施,购买主体可委托相关单位或下属国资企业参与复垦指标交易。
三、交易起始价
本期拆旧复垦指标的交易起始价为50万元/亩。
四、时间安排
本期复垦指标交易直接向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购买申请及报价。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五、成交方式
公告期满后下1个工作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
(一)购买复垦指标数量小于或等于出售复垦指标数量的,按交易价格成交购买数量。出售方按以下次序依次成交:
1、前一期已部分成交的指标中未成交指标。
2、省定贫困村复垦指标。
3、经县(区)级以上市自然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确认,对涉及灾后复产重建的拆旧复垦项目指标。
4、同一优先次序的项目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成交,同一批出售方同一批提交出售的,按指标形成先后顺序成交,指标情况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二)购买复垦指标数量大于出售复垦指标数量的,按交易价格成交出售数量。
(三)未成交的复垦指标出售和购买申请自动转入下期交易。申请出售或购买复垦指标数量发生变化的,申请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本交易中心。
六、成交确认规别
以购买方最终报价为成交价(不得低于50万元/亩)。
七、成交价款划转
购买方成交总价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价款划转到交易平台推送的出售方账户、茂名市级统筹资金账户。交易双方在收付款后应及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收付款信息报备。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期指标交易价款计算单位为:元/人民币;指标面积计算单位为:亩;涉及价款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涉及指标面积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涉及单位换算的,统一取1亩 =666. 67平方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谢生(0668–5219638)。
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