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瞌睡的男孩闯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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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长葛市老城镇,有一个男孩,他有个毛病,就是瞌睡多,有时坐着会瞌睡,有时站着也会瞌睡。这不,有一天,他开着自家的电动车三轮车,走着走着就睡着了。

男孩今年刚满十六岁,初中毕业后,跟着父亲摆摊学做生意。那天傍晚收摊后,男孩驾驶着三轮车,顺着乡村的小路往家走。可是他却犯困瞌睡,不小心闭眼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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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停车!撞人了!拦住他!”他被呼喊声惊醒,他才发现出大事了,他的三轮车撞人了。被撞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她是和家人在路边边散步,没想到祸从天降。

老太太被送往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对老太太的家人来说,亲人的离世,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一个噩耗。对于男孩的家庭来说,事故的发生,意味着他和他的家人要承担巨额的赔偿,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中,男孩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男孩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鉴定后,属于机动车范畴。男孩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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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男孩被刑事拘留,关押在许昌看守所。我接受长葛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男孩的辩护律师。在看守所见到男孩,男孩对我说,他不是故意撞的。我告诉他,交通肇事罪,就是一个过失犯罪,没有故意也能构成犯罪的。

陈律师通过分析整个案件,得出了以下启示。首先,男孩父母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父母明知男孩平时爱瞌睡,还放任他单独开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男孩放任自己瞌睡仍坚持驾车,没有控制好车辆,造成事故发生,也有一定责任。另外,受害老人,在路边散步没有注意观察道路状况,没有及时发现危险,及时躲避,其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