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搭建柔性引才平台,集聚高层次人才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 <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北委办发〔2019〕14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五批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当地及本行业有较高影响力,产业运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且对建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2.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科学研究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学部委员)、博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与1名以上院士(学部委员)或博士及其科研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科研工作、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及利益联结机制,进站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科研团队每年进站时间不少于30天,合作项目属能引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4.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市级及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省级产业化基地等可优先建站。
二
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12月26日。
2.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并按《申报书》内相关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档),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人才股)。联系人:刘彦孜,联系电话:4893172。
3.专家评审:县委组织部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第五批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
4.批准认定:根据评审结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为“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并授牌。
5.奖励资助:经认定的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专项资助。
三
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标准条件,聚焦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立足高端前沿和长效合作,把与本地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紧密、对引进和培养人才作用明显、乡村振兴作用突出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2.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建站单位和经办人员有关责任。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申报书
2.北川羌族自治县院士(学部委员)、博士工作站建站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北川组工